大家好,想请问有关插入语的问题 因为我一直无法驾驭插入语,偏偏手上的文法书又没专门剖析其用法, 所以我就直接在网络上找文法教学,结果找到这篇文章 https://www.epochtimes.com/b5/5/6/10/n951533.htm 没想到大纪元不只有新闻网站,它们的教学还满有条理、有系统的… 只是看到他说插入语可以是不定词的时候,我就有些疑惑… 印象中从没看过 S, to V, V +... 的句型, 只是若按上述句型随便写个句子喂给文法检查器却会通过检查,令我有些意外。 请问这篇的说法是对的吗? 不定词可以作为插入语? 是不是合规矩但通常大多不会这样表达? 最后,我当然也不是只看这篇学文法,后来我看以下教学也说不定词可以作插入词, http://en-grammar.xiao84.com/201707/29194.html 但他的范例是: To be frank, I don't like him. 看完我就有点傻住了… 如果就插入语的功能──用于补述主词,省略不影响文义──来看, To be frank 是可以视为插入语没错,但是放在主要句子前面那还算“插入”吗? 请问这类型的句子是否算插入语? 谢谢大家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