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请问有关插入语的问题
因为我一直无法驾驭插入语,偏偏手上的文法书又没专门剖析其用法,
所以我就直接在网络上找文法教学,结果找到这篇文章
https://www.epochtimes.com/b5/5/6/10/n951533.htm
没想到大纪元不只有新闻网站,它们的教学还满有条理、有系统的…
只是看到他说插入语可以是不定词的时候,我就有些疑惑…
印象中从没看过 S, to V, V +... 的句型,
只是若按上述句型随便写个句子喂给文法检查器却会通过检查,令我有些意外。
请问这篇的说法是对的吗? 不定词可以作为插入语?
是不是合规矩但通常大多不会这样表达?
最后,我当然也不是只看这篇学文法,后来我看以下教学也说不定词可以作插入词,
http://en-grammar.xiao84.com/201707/29194.html
但他的范例是: To be frank, I don't like him.
看完我就有点傻住了…
如果就插入语的功能──用于补述主词,省略不影响文义──来看,
To be frank 是可以视为插入语没错,但是放在主要句子前面那还算“插入”吗?
请问这类型的句子是否算插入语?
谢谢大家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