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为何劳基法修法不把年休天数增加?

楼主: shiang777 (付出多的才是最需要被爱)   2018-01-17 21:23:56
劳基法:
满半年,未满1年: 给年休3天
满1年,未满2年: 给年休7天
2年以上,未满3年: 给年休10天
3年以上,未满5年: 给年休14天
5年以上,未满10年: 给年休15天
10年以上,每年加1天,最多加到30天
从5年以上未满10年给年休15天开始往下看,
觉得好痛苦,年休的成长天数也太可怜了吧..
公务员,约聘雇,工友技工,满1年7天,
再来不知道满几年就跳14天,
接着好像是满第7年就是21天,然后下一个阶段就进入30天,不过那个不敢想,
因为劳工光要到21天年休,不知道要在同一单位干几年
都没人觉得这个年休天数比那些连续上几天休一天,还有什么加班时数的更应该修吗?
上次修法改的特休天数根本觉得只是差在半年有3天,真的很心酸。
作者: zenk0113 (白色谎言)   2018-01-22 19:25:00
去年一月才修过 半年多三天跟两年7天变10天 蛮符合现在人2~3年换一次工作的需求
作者: sampsonhugh (夏)   2018-03-23 1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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