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向各位请教一下关于全勤奖金的事情
我老板是一个不给薪资单的人,怕我们员工检举吧
(劳退扣员工薪水给付,这部分我还在思考要怎检举,毕竟一检举我等于得离职)
我在这间公司做一年多了,到现在共拿到五张薪资单
九月份发现薪水不正常
我用银行需要的理由,和老板要三个月的薪资单
拖了大概一个月给我
发现他九月份我请假“5小时”+当月台风假一天,却被老板扣全勤
我公司规定是
“请假一天扣一半全勤,两天扣所有全勤”
上礼拜五下班line和他讲,想说给他时间思考看他要怎和我说
今天找我进会议室讨论
和我说因为我这一年多来单月请假,2-6小时的次数不少(有5个月吧),次数算频繁
所以9月份薪水扣我全勤
10/1号到上礼拜五都没和我告知,有扣薪水一事
我拿到薪资单自己算才发现
(我是觉得老板把台风天当成事假扣错,不敢承认..国立大学在职教授,任何事情都要凹到对)
撇开目前我所知道我公司能检举的劳退以及特休的部分
全勤奖金的部分劳基法是否有规定到呢?
还是奖金的部分任意老板处置呢?
我今天有用FB询问我这县市的劳工处,罐头回复有点饶舌,我看了也不太了解,上来向大家请教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