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llew (Yew)
2015-11-17 21:30:24自己是社会新鲜人
最近找了一个工作
看到网站写了“隔周休”
去了才发现他们说是“调整放假”
一样是月休六天
变成“周休一日”+“每月全公司两天连假公休”
公休日由公司高层决定该月两天连假要放在哪?
不固定的公休
薪水是固定的,没有加班费什么的
这样有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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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问
公司有打上下班的卡
且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
上午的事做完才能吃饭
下午的事做完才能下班
上午平均都会多做半小时才能结束
(就是中午其实只有约一个小时的休息)
下午下班也是会拖延
但都在一个小时以内
这个样子是合理合法的吗?
求教了 没有什么经验的新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