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关于学术机构助理劳基法适用疑虑?

楼主: batatas (Ipomoea)   2013-08-19 21:36:37
在别板上看到一个征人广告 (高雄医学大学生理学科王昭仁老师征求兼任研究助理),
不过劳动条件要求每周1~5 每天6~8小时月资为15000 明显低于法定最低薪资
http://www.ptt.cc/bbs/Bio-Job/M.1376302194.A.DB9.html
我写信去高教工会询问和高雄劳工局的回复
有明显的差异,不知道哪一边才是正确的?
作者: volkov (官腔翻译社)   2013-08-21 05:27:00
劳工局违法
楼主: batatas (Ipomoea)   2013-08-21 15:45:00
不过有法令说明适用或不适用劳基法吗
作者: ezmantalk (来练肖话)   2013-08-21 21:31:00
思考的误区是--是劳工一定适用劳基法吗?这没有必然关系劳基法必竟是有适用行业与非适用行业的 退万步言即使是劳工 不是劳基法适用的行业的也有很多 本案争点不在于是不是“劳工”而是适不适用“劳基法”所以工会的回应完全没有提到这个 劳工局的才有
作者: genderbb (多走走)   2013-08-21 22:10:00
高教工会的立论应该主要来自台大工会诉愿案,但那件其实有点刚好天时地利人和,可以继续观察后续讲白就是,不是刚好遇到某人,根本不会过
作者: ssqqqqqq (胖蝴蝶)   2013-08-31 06:22:00
劳工局排除兼任助理适用劳基法的理由http://ppt.cc/-K49仔细去看里面的各类人员 然后再找到母法根本就没有一项是在说兼任助理呀....最有可能就是校务基金的教学、研究人员 但看母法内的规定也根本不是在说兼任助理的职务...抱歉 不是母法是实施办法http://ppt.cc/Lh-Y更何况兼任助理根本没有劳健保 基本上也已经违反实施办法讲白了校内的教学、研究以及行政助理 现在根本是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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