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HdaTOha ]
作者: azukitw (◎ ω ◎)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超时工作一犯再犯 统联、国光罚30万
时间: Fri May 24 00:44:06 2013
联合晚报
超时工作一犯再犯 统联、国光罚30万
http://udn.com/NEWS/LIFE/LIF6/7914015.shtml
【联合晚报╱记者陈珮琦/新北市报导】
客运司机超时工作,屡见不鲜,新北市劳工局上午公布国道客运业专案劳检结果,统联、
国光、福和客运以及和大有巴士分别有司机超时工作和未例休等违反劳动基准法情事,其
中统联和国光两家客运业者更是“累犯”,劳工局决定祭出重罚,各裁处30万元最高罚锾
。
劳工局长谢政达说,“超时工作”一直是国道客运业最常见的违法事项。这次专案劳检,
除统联、国光客运遭裁罚最高罚外,福和客运也因单月加班总时数超过46小时遭裁罚8万
元。此外,大有巴士则因未给劳工例假休息,遭裁罚2万元。
另外,劳工局同时公布今年度第一季劳动条件检查结果报告,总计检查378场次,裁罚289
件。其中事业单位雇用劳工的违法样态,以“加班费未依规定发给”有70件最多,其次依
序为“使劳工超时工作”47件、“国定假日出勤工资未加倍发给”37件。
至于违法行业以“工商服务业”93件高居首位,其次依序为为“批发零售业”52件、“制
造业”41件。
谢政达说,劳工局每季所公布的劳检报告,“加班费未依规定发给”总是榜上有名,违反
比例也是最高。谢政达强调,雇主应确实遵守劳动基准法相关规定,如有必要使劳工超过
正常工时或假日工作,不论时薪制或月薪制劳工,皆需依法计给加班费,不能让劳工“做
白工”。
劳工局表示,今年第一季已针对量贩业及国道客运专案等33 家进行劳检,后续则将就医
疗机构、建教合作业者、养护机构、幼儿园及游览车暨国道客运等实施劳检,违法业者除
依劳动基准法开罚2万元到30万元,并公布违法业者名单。
4.备注:
大企业罚30万根本不痛不痒
请大家一起来支持"违法雇主,课以刑责"
如此一来,除了劳工局与劳动检查所
检警也能一起加入侦办违法雇主的行列
才能改变企业主一罚再罚也不怕的情况
另外
司机常常超时工作,常坐国道客运的乡民保重
疲劳驾驶和酒驾一样,很容易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