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青年劳动九五联盟(http://youthlabor95.why3s.tw/),是一个协助台湾
劳工、打工族争取劳动权益的人民团体。根据劳基法的规定,只要在除夕、大年初一、初
二、初三任一天上班,雇主就必须加倍发给薪资。领时薪者,当天的最低薪资是每小时
218元(基本工资109元x2),低于218元实属违法;而领月薪者,雇主应多发一天日薪,
作为休假日到班的法定加给,才是符合法令的正确作法。
然而据我们所知,许多老板都不会这么做,包括各大知名的企业、连锁卖场、店家,而且
情况相当严重。为了更了解各种工作现场实际发生的状况,我们制作了这个问卷调查:
http://tinyurl.com/bf9bu3c
希望您可以协助我们填写。调查结果将作为社会运动与学术研究使用,保证不会泄漏个人
资讯,请放心,也请据实以答,谢谢。
另外,我们有意发起筹组全国服务业产业工会,希望能团结全国服务业,尤其是部份工时
从业人员,甚至有机会可以与个别雇主协商劳动条件,如您有意愿,也欢迎从下列连结参
加全国服务业产业工会发起:
http://ppt.cc/Cfdq
老板很机车,我们帮您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