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教师法修正不是儿戏,立法院应要求...

楼主: bb53211 (平凡人)   2019-04-20 06:29:52
教师法修正不是儿戏,立法院应要求教育部提出数据
李俊璋ꀲ019-04-20 05:20
立院教育文化委员会原订4月15日审查行政院版教师法修正草案,但是因为不少条文内容
备受争议,引发教师工会剧烈反弹且上街陈抗,教育部紧急提出再修正版本,将本次修法
范围限缩在少数不适任教师的处理,并在教师工会的要求下,委员会于4月17日上午办理
座谈会与各界凝聚共识,然而,本次修法最核心的问题,在于教育部至今仍未提供“法规
政策影响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分析资料,作为本次法案拟定过程的参考,因此,笔者认
为,教育部想透过修法解决处理少数不适任教师所面临的难题,根本是缘木求鱼。
依照“行政程序法”、“行政院所属各机关主管法案报院审查应注意事项”,或是“中央
行政机关法制作业应注意事项”的规定,教育部为达成特定政策或计画的预计目标,以及
正确选择有效因应对策作法,法案在形成前,教育部应依法提出“法规政策影响评估报告
”,然而,在本次修法的过程当中,教育部不但没有厘清政策的核心问题,也没有完成冲
击影响评估,更遑论,草案出行政院后又被大幅度的修改,在教师工会强力诉求下,教育
部才又紧急变更修正版本的内容,但这样的过程已经严重造成各团体间的对立、加深社会
对教师的不信任,以及升高学校内的紧张关系,更让人摸不著头绪,到底真正要有效处理
少数疑似不适任个案的作法是什么?
最重要的是,教育部针对本次修法,从来都没有提出客观的数据,来支撑教育部对外说明
教评会的确有“师师相护”的谬论,而且草案的内容,是假设有一定数量的教师是不适任
,并放弃一定程度专业审查门槛,让处理程序加速完成。
其实我们都清楚,所谓的“不适任教师”有好几种的态样,但是教育部对外刻意只提出10
1-105因为“教学不力”教师被解聘的数据,换句话说,本次修正内容,例如:性侵害、
体罚、霸凌等,是没有客观数据来分析或佐证一切的问题都是师师相护所造成,教育部也
不谈解聘、停聘或不续聘,在87年到94年间有292件、96-100年间有274件,106年到107年
专审会成立后有19件,这些数据背后个案的样态是什么?成因是什么?各年度数据间的变
化又有什么关联性?所面临的困境是什么?专审会设立后,问题是否已经获得纾解?教育
部仍就继续“蒙着眼睛过河”,把所有的不利益全面性的归责给基层的教师。
因此,站在教师组织工作者的立场,笔者严正的呼吁,立法院应即刻要求教育部提出“法
规政策影响评估报告”以及“历年个案数据分析资料”,作为方案评估的参考,如此一来
,才能有效对症下药。
*作者为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法务中心副执行长
https://s.yam.com/cb5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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