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不满教师法翻修,全教总发动连署...

楼主: bb53211 (平凡人)   2019-03-13 23:22:07
不满教师法翻修,全教总发动连署,不排除全面抵制
吴尚轩ꀲ019-03-08 22:34
行政院会昨日通过通过《教师法》修正草案,引发教师团体反弹,尽管教育部今日澄清,
强调修法过程皆有邀集相关团体商讨,然而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理事长张旭政受访指出
,许多草案在当初讨论时并不是这样,如降低教评会教师比例,原先是说争议过大,先不
要动,却在教育部送入行政院后,变成现行版本;对此,教育部师资培育司司长郑渊全则
澄清,会有此说法,是因为审议过程中各团体有不同主张,而政院版最后通过,是处理不
适任教师时的教评会比例。
行政院会昨日通过《教师法》草案,然而,当中对于教评会审议不适任教师案件时,降低
教师比例,以及寒暑假到校日数由中央机关订定、限期升等未通过资遣、兼任行政职等规
定,引发教师团体抗议,全教总痛批行政院“屈服于民粹、践踏教师专业”,理事长张旭
政表示,现在会先进行全国教师连署,若法案通过,不排除发动全面抵制。
现行《教师法》规定,教评会委员组成,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师不得少于委员总额之2分
之1,而政院版《教师法》草案则增列,于处理不适任教师案件时,学校应增聘校外学者
专家,使教评会中,未兼行政或董事教师人数少于2分之1。对此教育部解释,现行教评会
组成并无改变,此规定是为了在处理教师解聘等案件时能更具公信力,并期待纾解校内教
师同侪压力。
教育部人士则坦言,这次修法,其实最主要就是为了修正教评会制度,其他争议部分,都
只是将现行规定提升到法律位阶,而在过去讨论时,也有邀请过全教总等教师团体参与,
对于抗议诉求,只能尊重。
然而张旭政受访时表示,其实全教总在参与过程中,都有表示意见,他并指出,像寒暑假
规定、教评会代表比例,当初在教育部内部讨论时,文字都不是这样,教评会比例最初讨
论时,是说争议太大,先不要动,送进行政院公布后,才有如今规定。
对于全教总指控,师培司长郑渊全则澄清,在审议过程里,本来就会对各种设计提出想法
,各种方案都会有,会有这个说法,是因为团体意见分歧,各个团体有不同主张,院版最
后是通过处理不适任教师的部分。
郑渊全说明,以往教评会上,因为大家都是同事,所以会有认定上的一些困难,这部分可
以聘请专家学者来帮忙, 他并对执行面指出,其实这些状况的都是个案案例,据统计才
十几件,是非常特殊的案例才会需要增聘,所以不管都会或偏乡学校,不会有找不到专家
学者的问题。
限期升等问题,教育部指出,现行《教师法》第14条第1项第14款,及《大学法》第19条
,不符限期升等或教师评鉴不通过的教师,再经学校各级教评会及教育部审查通过后,原
本即可不续聘,此次修法,则是改为仅能资遣并给予资遣费;郑渊全说明,在一些学术型
学校,升等是很重要的事情,如果没有明定,就会直接用第14条解聘,强调这是对教师权
益的保障。
不过张旭政则认为,以往很多案件到了最高行政法院,法院都会把学校决议撤销,见解是
不能因为限期升等就解聘,还要有其他事由,才能解聘或不续聘,等于是在没有法律授权
的情况下,不能这样处理,但若这次修法通过,就是变成法律明定了,他并坦言,有些私
立大学根本不想要老师升等,因为升等后薪水要增加,所以如果通过此法律,将对教师的
工作权产生侵害。
教师寒暑假返校等事项及总日数方面,郑渊全表示,原来是《教师请假规则》的规定,大
家在执行时会有不一样的想法,在法律位阶规定,这样会比较明确,草案第52条也明定,
须邀全国教师组织代表参与协商,与现行做法并无不同。
教师兼任行政职部分,教育部说明,现行《教师法》第17条即规定,教师有依有关法令参
与学校学术、行政工作及社会教育活动等义务,为使“参与行政工作”规定更为明确化,
故在修正草案明列“担任行政职务”,在教学实务上,学校并不会强制每位教师都要兼行
政职,而为确保校务运作推动顺畅,的确需由教师担任行政职务,较能贴近学生及教师实
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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