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载送两名被殴伤者,皆中年男性,一名左眉附近有约一公分撕裂伤,
另一名流鼻血及左眼袋肿,两名皆意识清楚,可自行上救护车。
回报急诊医院时,第一名完整回报患者情形,第二名因为疏失漏了回报左眼袋肿,
只说明了流鼻血。
医院回说急诊无耳鼻喉科医师,将此情形告知病患后,患者仍坚持送该医院。送达医院
后,检伤护士一见到流鼻血伤患后,就劈哩啪啦的跟患者说无耳鼻喉科医师,来医院也
只能冰敷,为啥不去其他医院,之后又看到患者左眼袋肿,又劈哩啪啦的跟我说为啥刚
才没说眼袋肿,急诊没眼科医师,送来干嘛!! 然后,又劈哩啪啦的跟病患说一大堆,
因为我确实忘记回报,故所以一句都没回的被骂,但是患者这时突然爆气跟该护士争吵,
说连看都还没看,就被劈头痛骂,说这是医院应有的态度吗??然后说不看了,要投诉该
名护士。
之后将第一名伤患交接完后,因为该病患与护士仍然僵持着,加上我也必须付一部分责任
,就去询问该病患要不要去其他医院,我再载他过去,不过该病患坚持要僵持下去,我又
不可能一直等,再三跟他确认后,就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