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铭言:
: ※ 引述《Lordaeron (Terry)》之铭言:
: : 看到这一篇又来回一下,台湾是真的没有AI 的应用情境,前几年大陆美国在哪
: : 烧着做的,台湾都没出现过,至于工研院、资策会、XX院的新闻,
: : 你是当真?你是有在路上看到过?
: : 台湾就是一个代工之地,赚别人(西方人,日本人,韩国人)剩下的。
: : 对哪些不在IT 工作的人,看起来工程师很赚没错的,但这事也是相对的。
: : 台湾就是一个代工业,赚钱嘛?赚啊,同地比较,异地比较就是剩下的哪样。
: : 出比别人多的力,拿比别人少的钱。整个IT相关的都是这景况或者说台湾就是
: : 这景况。
: 是喔?
你不用是喔! 我在台湾玩时,你不知长毛了没。
: 我国政府(科技部或国科会、经济部、农委会等)好早之前就在对国内各大学和研究
: 机构的补助案当中,把研究所产出的专利数目列入研究成果,做为日后申请新计画
: 补助的绩效考核要点之一。从而我国各大学和研究机构在进行各种研究,即使是所
: 谓学术研究,也会努力预想和规划专利的产出与申请。
: 一旦研究成果取得专利,除了可以卖断以外,还可以进行专利授权等商业规划,
: 这也促成国内大学和研究机构设置自己的育成部门,协助教授和研究者们进行相关
: 的事务性业务。
以上有哪一些被商业化的?
以上的部会每年都有钱啊,但你有拿到吗? 有产出什么国内产品吗?
: 麻烦注意,倘若申请到外国专利,那么教授和研究者与其服务机构,自己不必生
: 产产品,就可以透过专利授权的方式赚进外汇。这,不叫做产业?
: 另外还有教授或研究者有了专利或者独门技术(自己保密)之后,让跟着自己的学
: 生等人毕业后开设新创公司,继续该技术的商品化研发。
: 新创公司这种商业模式,国外行之有年。就是拥有研发能力的小型公司研发出新
: 技术或新产品之后,卖断或授权给大公司,让大公司进行后续步骤如生产与销售。
: 这年头还说新技术和新产品一定都是大公司赢过小公司者,显然根本没注意到这
: 个世界新技术和商品的研发模式早就悄悄地改变了。
这个更是好笑,折叠萤幕是工研院先做出来的,结果"本国" 没人要买,
结果,人跑了,去韩了。
这就是这你位自称行内人讲的鬼话的实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