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台湾的人工智能便利店经营软件产业

楼主: saltlake (SaltLake)   2024-07-04 18:33:59
※ 引述《Lordaeron (Terry)》之铭言:
: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铭言:
: : ^^^^^^^^^^^^^^^^^^^^
: : 胡扯八道!
: : 台湾怎么就没有人工智能软件的需求?
: : 某前面已经举了医疗辅助软件和警方办案辅助软件,这里再举一个便利商店
: : 的营业系统。
: : 全家便利商店导入这种人工智能便利商店营业系统之后,其他竞争商家要不要跟进?
: : 要开发与维护这些个人工智能营业系统,要不要资讯工程师? 这样不会创造了工作机会
: : ?
: 看到这一篇又来回一下,台湾是真的没有AI 的应用情境,前几年大陆美国在哪
: 烧着做的,台湾都没出现过,至于工研院、资策会、XX院的新闻,
: 你是当真?你是有在路上看到过?
: 台湾就是一个代工之地,赚别人(西方人,日本人,韩国人)剩下的。
: 对哪些不在IT 工作的人,看起来工程师很赚没错的,但这事也是相对的。
: 台湾就是一个代工业,赚钱嘛?赚啊,同地比较,异地比较就是剩下的哪样。
: 出比别人多的力,拿比别人少的钱。整个IT相关的都是这景况或者说台湾就是
: 这景况。
是喔?
我国政府(科技部或国科会、经济部、农委会等)好早之前就在对国内各大学和研究
机构的补助案当中,把研究所产出的专利数目列入研究成果,做为日后申请新计画
补助的绩效考核要点之一。从而我国各大学和研究机构在进行各种研究,即使是所
谓学术研究,也会努力预想和规划专利的产出与申请。
一旦研究成果取得专利,除了可以卖断以外,还可以进行专利授权等商业规划,
这也促成国内大学和研究机构设置自己的育成部门,协助教授和研究者们进行相关
的事务性业务。
麻烦注意,倘若申请到外国专利,那么教授和研究者与其服务机构,自己不必生
产产品,就可以透过专利授权的方式赚进外汇。这,不叫做产业?
另外还有教授或研究者有了专利或者独门技术(自己保密)之后,让跟着自己的学
生等人毕业后开设新创公司,继续该技术的商品化研发。
新创公司这种商业模式,国外行之有年。就是拥有研发能力的小型公司研发出新
技术或新产品之后,卖断或授权给大公司,让大公司进行后续步骤如生产与销售。
这年头还说新技术和新产品一定都是大公司赢过小公司者,显然根本没注意到这
个世界新技术和商品的研发模式早就悄悄地改变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