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台湾的人工智能便利店经营软件产业

楼主: saltlake (SaltLake)   2024-06-30 06:30:53
※ 引述《plamc (普兰可)》之铭言:
: 我是叫你要定义你在讲的AI是啥,不然根本鸡同鸭讲
: 要知道你如果把可以跟你下棋就叫AI,那深蓝也是AI,30年前象棋小游戏电脑对手也是AI
: 范围广成这样的时候根本无法讨论任何事情
: 我的定义,当然是要通过图灵测试才叫AI,这也是目前公认的严谨定义
^^^^^^^^^^^^^^^^^
谁公认的最严谨的定义? 用在哪方面的最严谨的定义?
: 才不是啥你要讨论哲学才用得上,是基本让对方知道我在讲啥
你在写上面那段之前,做过什么查证工作?
某前面那文明确告诉你,科学界有一篇论文指出,(哲学界以外的)各个学术
界对于所谓的“人工智能算法”的定义,就是包括机器学习、深度学习、和
电脑视觉算法等子领域。
接下来,请问你查过上面几篇子领域的学术论文?
: 总之就是你说的是啥AI,你要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不一定要跟我一样
: 但是你不能到处乱抄一通
乱抄一通?
你除了死抓了图灵测试以外,某前面列出的那些被某引用的那篇学术论文
列于人工智能算法的子领域的学术论文,你实际上看了几篇? 某乱抄一
通?
: 因为各国政府都搞不清楚,根本定义自相矛盾或范围错乱的一堆
^^^^^^^^^^^^^^^^^^
又来了。
自己完全不查证也不举证,就妄言“各国政府乱抄一通”。
某前面举的美国联邦法当中,关于商业与贸易的法典,就给了一个对于
人工智能的定义。美国联邦政府之所以在那法典这样定义,表示联邦政府
推动政策要补助所谓的人工智能产业,补助的就是法条定义的那种。另外
一旦发生法律纠纷,法院审判也要根据那条联邦法定义的方式去审判。
这种定义,显然会影响美国至少商业和贸易的方方面面,结果你普氏兰
可红口白牙就断言那定义是:
政府都搞不清楚,根本定义自相矛盾或范围错乱
哪里来的定义自相矛盾? 哪里有范围错乱? 你普氏兰可倒是明明白白一个
一个给指清楚。
: 你就算要抄,也只能确定好你要抄其中一个,固定用那个定义
: 这样所有人才知道要跟你讲啥
: 不然你就是连你自己在说啥都不知道
上面那段完整奉还
你普氏兰可才是不搞清楚做事情的目的,随便抓了一个定义就武断认定那是
全世界都必须遵循的标准。
作者: plamc (普兰可)   2024-06-30 06:40:00
我没有说都要遵循,我叫你提出一个你用的定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