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eaiceourson (日光)》之铭言:
: 美国大选正热,假设台湾为仿效最老牌民主大国,用选举人票作为选制,以每个县市的立
以选举人票作为选制的本质不是因为民主本身,是因为联邦制
每个州其实都是一个要被独立尊重的国家,但是州有大小之分
以现在来说,你说夏威夷的发言权跟加州一样大,那也不合理
所以折衷采参院每州相同,众院每州以人口来决定众议员数量,但最少有一个
所以你要这样选举,先要改为联邦制
: 上可以进行普选票少但选举人票多的胜选模式?
这跟你的联邦组成方式有关
原则上 选举人数/选民数 的比值,在小州最大,但小州的选举人总数少
所以你的小州加起来要跟大州能相抗衡,或至少成为关键少数
否则就意义不大
举例来说
假设台湾分成
1.超北邦
参2
众8(北)+12(北)+1(基)
选举人 23
2.桃竹苗邦
参2
众6(桃)+1(竹)+2(竹)+2(苗)
选举人 13
3.台中邦
参2
众 8(中)+4(彰)+2(投)
选举人 16
4.嘉南邦
参2
众 2(云)+1(嘉)+2(嘉)+6(南)
选举人 13
5.高屏邦
参2
众 8(高)+2(屏)
选举人 12
6.台东邦
参2
众 1(宜)+1(花)+1(东)
选举人 5
7.澎湖邦
参2众1
选举人3
8.金门邦
参2众1
选举人3
9.马祖邦
参2众1
选举人3
10.原住民邦
参2众1
选举人3
而且都采全拿制(美国有部分州采分配制)
总计94选举人票,拿47票者赢
原则上你去马祖拿3票,选举人票的投资报酬率最大
但是问题是超北+台中就达39选举人票,之后随便拿一个中型邦就赢了
那你去马祖拿那3票也没有任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