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空想] 明朝皇帝为什么没发展君主立宪

楼主: y11971alex (Indigo)   2018-03-01 16:50:11
原文恕不引用
个人以为英国立“宪”趋势虽然发端于中世纪,要晚到十八世纪末期、十九世纪才成熟,
原由如下:
一、十七世纪内阁政治被当时理论家培根批为外国政治、秘密政治
二、现代内阁首相必须出于下议院,十八世纪还有出自上议院的首相,没有对公众负责的
基础
三、都铎王朝、史都瓦王朝国王对议院所立法案均自由使用否决权
四、下议院要到十九世纪“大改革法案”之后才成为全国代表机关,之前在制度上侧重于
归王室直辖的城镇等地才有选举代表,在贵族的领地上则由骑士为代表
五、查理一世不经议会同意,自行征收税赋(港税尤甚)、组织常备军队,地方上仍有许
多支持的人士,否则内战从何而起
六、星室法庭枉法审判开罚,完全基于王权的默认许可
七、国王自由解散议会,不经首相副署首肯
如此看来,英国内战自1629年查理一世专政、1644年被斩开始,到1660年迎立查理二世结
束,其实相当于中国清朝,并不等于明朝。史多瓦王朝复辟之后,绝对君权死灰复燃,查
理二世不顾议会反对立约克公爵(后来的詹姆士二世)为储可见一斑。权利法案更是1689
年,驱逐詹姆士二世后才受到王室认可,终结了绝对君权的正当性,此时中国已是康熙年
间矣。同时,丹麦在1650年代放弃王权的限制,引进绝对君权的体制,尚大有支持之徒。
因此如果比较明末与当时欧洲的君臣秩序,我觉得专制程度实在没有太大的区别。举例如
下:
明 英国
——————————————————————————————
政府 君臣共同推举内阁 君主自由选择首相
人选 须经科举 君主自由拔擢
立法 主要由内阁起草 君主排斥议会自主立法
司法 基层与行政合一中央专管 君主干预但仍处于半独立状态
税制 一条鞭法为常态 君主排斥议会自由课税或由议会草拟税法
军事 兵部主管 君主领导
军官 文官兼任或考试选取 君主自由拔擢或世袭
特务 东厂西厂内厂锦衣卫 星室法庭
监察 督察院 议会(少见)
当然这个表格有我既定的立场,但是直观上觉得明朝是“摆明专制”,英国则是“暗中专
制”的区别而已。摆明专制的好处是制度明显,有权衡机制。暗中专政则没有这层保障。
如科举,早已形成制度,任命没科举出身的人为官,有明一代似乎未有听闻;英国没有这
个制度,结果是某些亲近君主却恶名昭彰的人当政,如雷主教(Lay)。依陋见,科举其实
可以视为中国的宪法,具有穿越朝代的效力......
作者: kuninaka   2018-03-01 17:38:00
右边的表格跟中华民国政府有点像版上不行讨论台湾政治XD
作者: bxdfhbh (bxdfhbh)   2018-03-01 19:15:00
明朝工匠出身的人可以在工部当到高官的。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8-03-01 20:14:00
其实不要沾到老李的部分和之后,纯粹讲宪法应该不算当代毕竟老普就自己常常游走在这条线(茶)
作者: kuninaka   2018-03-01 20:17:00
问题就是老李修宪之后XDD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8-03-01 21:28:00
推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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