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unreachable: 我看起来是女方也在借由孩子去敲门孩子要衣服等等藉 10/13 09:09
→ bunreachable: 口,来制造跟男方的冲突,其实鼻子摸摸去买衣服,轮 10/13 09:09
→ bunreachable: 到自己时间带走就带走,不要去敲门干嘛的,就好了, 10/13 09:09
→ bunreachable: 替自己孩子多买几件衣服,又如何?很多冲突女方都可 10/13 09:09
→ bunreachable: 以化解但她反而要闹大
女方有买衣服,不然小孩子过去他家没得穿...
冲突那天是小孩有他自己想带的衣服,有他想带过去的玩具,
我要强调的是男方没照协议以小孩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
几位版友的建议其实女方都早就这样做了,
我发文只是想聊聊男方的做为
至于Jeteaime你的回文嘛....
就是酸民标准的优先检讨被害人,
:教育费? 什么鬼东西
: ;只负担教育相关费用吗?
教育费双方合计18000左右,内容理应包含了小孩的食衣住行育乐,没错吧?
: 对方平常有虐待孩子吗?
在小孩面前抽烟,
把小孩关在门口置之不理(不仅是冲突那次....),
阻扰小孩与妈妈通讯,
这边一起回应christjesus的回文,我学妹确实已经照您建议的流程在进行中了,
只是这些事本来就旷日费时,还需要时间,
我把写这些事出来,纯粹只是想聊聊天,看看版友们的看法,
没想到多数版友们对男方的行径竟然是无感...
甚至是谴责女方 = =
我真的是甚为惊讶...
两个大男人对一个女人施暴,告女方侵占玩具,
男方对自己儿子做的事称的上是协议上所说的,需以小孩子的优先利益为出发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