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inoinin (Gino in in der)
2020-10-13 03:05:23其实本文主角是我学妹,她离婚也两年多了,
她前夫是四岁儿子的主要监护人,
离婚协议中明定了每个月她有三个周末能陪伴儿子,
(星期五晚上接走,星期天晚上送回去),
所以为了儿子她选择独自一人在头份租屋工作,
我是她在头份唯一的朋友,免不了要帮她处理一些问题,
接下来的发文,也许对自己朋友有点偏坦,但绝没有夸大其辞,
两个人会走到离婚肯定是经历了相当多的不愉快,
孰是孰非,我一个外人没什么好评论的,
但是她前夫竟然利用自己儿子来表达对她的怨恨,让我这旁观者都看不下去.
每次我学妹去载儿子时,她前夫永远让自己儿子穿同一套衣服,
而且拒绝准备任何换洗衣物,
所以小孩子的背包里顶多就一张健保卡,一两个玩具,然后就什么都没了,
自己儿子永远穿同一件破烂的T恤,一件短裤,凉鞋,
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只回答东西都是他买的,女方要带儿子去,就自己该准备衣物,
我个人对这个回应是相当不以为然啦,女方每个月教育费都有照约定给,
如果说东西都是男方买的,那请问女方付的钱都花到哪去了?
男方家境很好,头份客家人大姓,
却选择把自己儿子弄得像乞丐似的,他前夫不会觉得这也让自己很丢脸吗?
毕竟这小孩可是跟他姓耶,
有一次,女方接了小孩准备要载回家了,小孩翻了自己背包后,说想要带衣服去,
女方就让小孩自己按电铃跟他爸爸说,夸张的事就发生了,
男方不肯开门,把自己儿子关在门外(透天厝的落地玻璃门),完全不予理会,
(这真的是他亲生儿子吗???)
女方也忍受不了了,过去一起敲门,此时他前夫终于开门了,
开门第一件事就是对女方施暴....
用金臂勾把女方拖行到人行道,然后对躺在路上的女方掐脖,不断怒骂
https://i.imgur.com/97f241S.jpg
https://imgur.com/q6T4avJ.jpg
https://imgur.com/QS3mu9D.jpg
直到小孩子因为受到惊吓,嚎淘大哭,男方才起身把小孩带进屋内,
我学妹怕男方不让她带小孩子走,急忙也要跟进屋内,
结果换她小叔(男方的弟弟),也从她背后用手臂勒她脖子,阻止她进去,同时又是一顿怒骂,
一直到他弟媳出来劝他老公松手,这才善罢甘休,
这样一阵骚动后,男方才让儿子出来跟我学妹回家,
但是,我学妹惊魂未定,眼镜也在对方施暴过程中坏了,根本没办法开车,
所以此时想到我,请我到现场帮忙载他们母子回家,
我人到现场,了解状况后,二话不说直接打110请警察来处理,
事后,我学妹也对男方那两人提告伤害(想当然的是对方得知后,同样也反告伤害)
案件才刚经过地检署,结果还未知,
不过没想到的是,男方竟然又加告女方一条侵占...
告女方侵占儿子的玩具...
我学妹是在地检署时才知道男方告他这条,
玩具是小孩放在妈妈家的,男方发现小孩没把玩具带回家后,传line要求女方归还,
女方就在下次小孩送小孩回家后,一并放入小孩的背包带回去了,
然后就被告了,多么的可笑啊...
这期间还发生了,男方拒绝准备小孩健保卡(因为政府发三倍券,怕女方领...)
履次阻扰女方与小孩视讯或通话的权利,
甚至小孩子生日当天,也用已经安排带小孩子出门了等借口,不让小孩跟妈妈见面,
(当天有确认男方在家,小孩后来也说他们没出门...)
男方是竹科工程师,但是我实在很纳闷工程师的脑袋都装了什么...
我看过学妹的协议书上有写一些父母双方的基本义务,
什么不得阻扰与子女的联络啦,需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为优先考量等等
但是没有写上罚则,所以员警在处理上也只能询问男方是否愿意配合,然后就没辄了...
我可以明白离婚的怨偶要做到好聚好散真的很困难,
但是会以折磨自己儿子的方式来报复对方,这是基于什么心态呢?
小孩离成年还很久,难道在这之前要一直为难小孩子吗...唉
作者: youame (youame) 2020-10-14 02:16:00
如果是我,我反而不要前夫替小孩带太多换洗衣服和物品过来老是那一套衣服,很好,回我家,我就让小孩换我买的衣服前夫家的衣服,回家洗一洗,回去再让小孩穿那一套回去小孩接了就快点走了,怎会想多留在那里几分钟只要衣服是干净没破损的,都算是正常衣服,美不美观个人眼光真的爱小孩,就去抢监护权,事后话都是多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