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如何预防探视小孩不被刁难?

楼主: Jeteaime (感謝生命)   2018-08-31 06:21:05
※ 引述《Mooxx (oxox)》之铭言:
: 有问过律师,说这是可行的方法
哪个律师 根本就在唬烂
除非妳没有把事实完整告知
首先 只要提出诉讼
妳们离婚无效 这是绝对的
当然 会衍伸出伪造文书的问题
(虽然我不是很懂 都已经几岁还这样搞)
假如两个人都有签证人名字
那么至少可以互相箝制
但假如撕破脸 很难说会不会互告
虽然不能易科罚金 但应该可以缓刑
不要再躲了 之前不知道躲什么
已经让这件事搞成这样复杂
这件事不解决 妳的婚姻就不算结束
还有 举什么特殊例子?
拜托 就是现在婚姻无效
请先把这件事解决 不要再拖了
离婚无效后 马上提出离婚诉讼
没错 妳们之前乱搞 让离婚无效
但可以用这件事来跟法官申诉
表示除了无法共同生活的事实
双方的确也都曾经有离婚意愿
我想这个并不困难
再来 在这过程中 直接蒐证告他
不用管什么离婚无效有效
他现在把孩子带走不让妳看
基本上就已经违法
这足够妳在诉讼中 增加争取抚养权的胜算
至于他骚扰的问题
就申请保护令
: 律师说现在只能等他去申请离婚无效
: 不能由我先申请无效
听他唬烂 ~ 哪个律师????
就算名字都妳签的
照样可以提离婚无效好吗
: 验伤单、LINE言语污辱纪录、不让小孩见我等等都可以拿来讲
: 胜算的机率很大
这段话是对的
我很早就说过
很多人总是一堆理由
喜欢把事情搞的复杂
只玩情感诉求那套
重点却不针对问题解决
然后搞的现在孩子和自己都受伤
玩拍拍那套 有意义吗?
作者: sabrinalll (风起)   2018-08-31 13:35:00
使公务员登载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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