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edavid (David)》之铭言:
: 几个关键词
: 1. 没有离婚证人
: 2. 目前分居一年
: 3. 有办理离婚登记,监护人是女方
: 4. 孩子目前被男方带走
: 这个问题有点麻烦(哪个前妻/夫不麻烦? XDDDD)
: 我唯一看不懂的是,孩子是跟谁住啊?
6月到昨天为止都跟他住,不让我见小孩也不能讲电话
小孩都只能偷打电话给我
他不让小孩出国,小孩期待半年的行程竟然被他剥夺
我再也受不了了,不想要和平解决了
昨天我跟老师说我要接小孩
才知道他跟老师说不准我接,监护权是他的
我拿户口名簿去安亲班,上面有监护权女方之类的
结果下课时间他强行要接,安亲班老师报警
警察说尊重小孩意愿
老师去楼上问,小孩说要跟妈妈
当场协议一人带一个礼拜,我有录音
: 关于离婚无效这件事情,原PO已经知道无效了,那就只能再办一次,这最简单
: 不过看起来,男方应该不可能再签名,只能走法院,名义就还是诉请离婚
: 如果我没记错,离婚无效是"自始"不存在的,所以即便有离婚登记,婚姻关系还是存在的
: 当然有些特殊例外情况就是,确认离婚无效前,一方跑去跟第三人"善意"结婚
有问过律师,说这是可行的方法
但怕会影响到监护权,而且男的可能会爆炸
他已经有过我们公司在开会,直接冲进来骂我的纪录在了
而且是离婚后
从头到尾我知道他的目的就是逼我回去而已
过年前也是带走小孩一个月,想逼我回去过年
我完全不理他,自己回自己老家台东过年
去年还有更扯的,因为我是业务,他假装是客人打去总公司客诉我
想要让我没工作
公司要留客户资料跟电话,他说不方便留
但他万万没想到,我们总公司电话有来电显示
很不要脸的是他还否认,说是被陷害
: 孩子被带走,有监护权是没有用的,警察只能陪同,强行带走还是需要经过法院,
: 既然都要走法院,我建议原PO,快去把离婚关系确认清楚,把监护权守住,
: 至少孩子"目前"在爸爸那边吃饱睡好没冷到就好
: 这是整场战事中最简单的事情,后面复杂的才要开始!加油!
今天去申请保护令,因为之前被打的事,我去申请他逼我撤销,所以无解
律师说现在只能等他去申请离婚无效
不能由我先申请无效
然后再打离婚官司
验伤单、LINE言语污辱纪录、不让小孩见我等等都可以拿来讲
胜算的机率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