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扶养费相关

楼主: kate425 (kk)   2016-11-23 10:05:21
※ 引述《Jeteaime (感谢生命)》之铭言:
: 怎么听 怎么觉得怪..
: 准备要离婚 但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
: 基本上不是调解 就是裁判离婚
: 第二篇回文说的 应该走后者途径时
: 法院对常有争议点的态度(例如抚养费)
: 但是....
: 妳是已经离婚 已经递交离婚协议书
: 不是没走法院 离婚协议就没有效力
: 除非妳的离婚程序有问题(例如证人有问题)
: 直接判定离婚无效 或者协议书严重违反法规
: 不然离婚协议就已经有法律强制立!!
: 什么叫做违反法规?
: 例如妳正在想的 不准对方看视孩子
: 这不是你的权力 是孩子该有的权力
: 离婚是妳的选择 凭什么剥夺他的天赋人权?)
关于这点,我在原文就已经声明过了,
当初签字时,对方呛我说他付不钱,也不要看小孩,
还对着小孩说以后不会去看他们,让孩子难过,
在那当下,谁会想要去向他争取扶养费?
我只求这个人离我们越远越好!
但他在两个多月后,还会想要看孩子,
那就表示他还知道自己是个父亲,
那么他就该把权利和义务都做到!
孩子不是动物园里的动物,
不容许他想到就带礼物来讨好孩子,
没想到就放著不管他们,
对孩子若即若离的态度绝对不是好事!
: 多想想社工跟妳说的话
: 我想对方应该也知道妳的状况和怨怼
: 但为什么 会这样跟妳说
: 不要觉得自己离婚很可怜
: 为什么法律站在不负责责任的前夫那边
: 因为就像结婚 是自由意志去登记
: 离婚也是 也是妳自由意志的协议
: 所以名字不要乱签 冲动前多想想
这点让我有点感触
这场婚姻,在这之前已经闹了几年,歹戏拖棚,
酒疯口角,对方狼狈难堪的各式模样,让孩子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所以离婚,只是预料中的事,
原本有另一份协议书,是我拟的,内容完整,
权利义务白纸黑字一点不漏,
但对方不同意,认为他不需要支付我任何费用,
也认为他不需要固定时间的探视孩子,
他只愿意签他拟的那份协议书,
他原以为那份协议书我不可能会签,因为没有人会答应这种条件,
且他的本意其实也不是离婚,只是想要逼我就范,
而最后会签名,是趁著对方再一次的发完酒疯后,
在筋疲力尽的情况下,已不想再思考,只想迅速的办理手续,
或许你无法了解,当为了达成主要目的,而必须牺牲其他次要条件时,
也只能选择妥协,以彻底脱离那颗不定时炸弹,
: 或者换一个方式让妳思考
: 为什么很多人说 在台湾离婚很难
: 要是妳说的方式可行
: 那么是不是可以用假条件骗对方离婚
看到这个觉得讽刺!!
假条件?骗?
: 然后离婚后 再来申诉这协议无效?
: 如果是 那么比妳还弱势的人就惨了
: 因为那时候就变成毫无保障
: 最后 这些话讲很多次了
: 拜托做什么之前 先思考周密多一点
: 无论是发文 还是离婚这种大事
补充
作者: cutetoto (love & peace)   2016-11-23 10:18:00
我支持你 辛苦了!! 可以体会你无论如何签他写的那份的心情 辛苦了 版友有时候 ...不要太在意
楼主: kate425 (kk)   2016-11-23 10:47:00
嗯!谢谢你,情绪已经过去,没事!^^
作者: puccalove (要冷静...)   2016-11-24 01:10:00
第二篇回文才是真的,唯一难的是即使重拟协议拿去公证
作者: iyong (猪猪)   2016-11-24 01:16:00
真的辛苦了!加油!我同意妳!
作者: bybachild (**ni妮ni**)   2016-11-27 20:26:00
我支持你!我也有相同的经历!不是我们不给小孩完整的父母亲双方的关爱!而是另外一方情绪来时非常偏激的在小孩面前大嚷不要小孩不要这段婚姻,相信这样似有若无的关爱并不会对小孩的人格加分!但即便只有单方面的关爱,我们还是会跟宝贝说爸爸妈妈都很爱着宝贝的!
作者: erminesun (my bear)   2016-11-28 10:26:00
辛苦了 光是做父亲的在孩子面前那样说话与行为就不对孩子已经受到伤害 他要走就彻底走吧 免得凌迟孩子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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