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重大且明显之瑕疵判决应自始无效

楼主: sitos (麥子)   2018-07-27 18:42:15
※ 引述《kuopohung ((风之过客)在场的缺席)》之铭言:
[略]
: 违反信赖保护原则
: 2.
: 板规规定
: 第十三条.影响其他使用者阅读及讨论,为妨碍阅读。
:      二、扣除签名档、符号及转载内容后,未满二十个正体中文字之文章。
:        于发文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编辑方式补充其心得者,不违反本款规定。
: 这一条在执行上,以往的惯例是版主针对不合规定之转录文标记并推文,
: 要求在四十八小时内,看是板友自删还是补正
: 若板友无补正也无自删,这才进行处分
: 但是此次版主对我进行的处分并无事先标记也无推文要求补正
: 因此此次处分违反行政自我拘束原则
请提供前述“以往的惯例”作为上述论点之佐证。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