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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读通过“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14条及第106条”修正草案
立法院今(30)日三读通过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身权法)第14条及第106条修
正草案,卫生福利部对立法委员与各界长期关注与支持身心障碍福利业务,以及委员在审
查过程时提供诸多宝贵意见,表示感谢。本次修法重点是明定障碍情况属中央卫生主管机
关规定无法减轻或恢复,免重新鉴定者,以及原执旧制永久效期身心障碍手册经换发新式
证明之身心障碍者,得核发无注记有效期间之身心障碍证明。同时,直辖市、县(市)主管
机关于废止民众身心障碍手册前,应主动协助其办理换证,以保障身心障碍者权益。
卫福部表示,部分障碍情况符合中央卫生主管机关规定无法减轻或恢复,无须重新鉴
定者,依现行规定得于有效期满后迳予核发身心障碍证明,但每5年换发身心障碍证明之
流程,恐增加民众困扰及行政成本,为兼顾民众权益并节省行政成本,直辖市、县(市)
主管机关应核发无注记有效期间之身心障碍证明,但仍应每5年视个案状况进行需求评估
,以利即时连结相关服务资源。
卫福部指出,身心障碍证明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身心障碍者应于效期届满前90日内
向户籍所在地之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申请办理重新鉴定及需求评估后,核发身心障
碍证明。但101年7月11日前执旧制永久效期身心障碍手册计62万余人,已于104年7月11日
至108年7月10日间采分批换发5年效期新制证明,且采继续换证为原则,身心障碍者并无
须再到医院鉴定,倘身心障碍者认为自身障碍情况改变时,可自行申请重新鉴定及需求评
估,惟许多身心障碍者仍反映每5年换证1次,实造成其困扰,且其障碍情况没有恢复可能
,为简政便民,本次修法增订直辖市、县(市)政府得迳予换发无注记有效期间之身心障碍
证明。但如其障碍情况有改变时,仍需申请重新鉴定及需求评估。
卫福部强调,目前刻与直辖市、县(市)政府就核(换)发无注记有效期间之身心障碍
证明行政作业进行规划,待身权法第14条及第106条修正草案经总统公布施行后,即会依
身心障碍证明有效期限届满之顺序,由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书面通知民众办理,针
对有换证困难之民众,亦将持续由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透过电访、家访、邮寄申请、
领证服务及到宅换证等多元措施主动协助换证。民众如有相关问题,可直接洽询户籍所在
地之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
作者:
hoodia (黑色方糖)
2020-12-30 23:42:00我刚换证完...
作者:
komina (轮走族一枚)
2020-12-31 00:34:00我刚收到公文呢!
作者:
bill0205 (善良的小孩没人爱)
2020-12-31 07:15:00我才刚换完…
作者:
lolicone (∥○△○∥)
2020-12-31 09:47:00刚换完+1....
作者:
soy (高雄风大雨大^^")
2020-12-31 22:06:00刚换完再+1^^"那我脑伤可以申请永久的吗?^^"
作者:
lolicone (∥○△○∥)
2019-01-01 16:52:00内文有说 旧制永久效期和明定无法减轻或恢复。101年7月11日前执旧制永久效期身心障碍手册无悬念,之后的如果要主张无法恢复或减轻 就是鉴定了 给不给不是公所说了算像是手册上有标示重新鉴定日期这种应该就是看之后医生鉴定了
刚收到公文,这个月过期,要请假去换,还只能在户籍地的地方换,超不方便
作者:
soywu (有下雨,变凉了^^")
2019-01-10 16:05:00像我的旧身障卡...不用医师检定表...拿去社会局他们就发新的了...这样应该是可以办永久有效的吧?!可是一开始脑伤有身障卡可能是重度的...现在已经减为轻度了这样算是可以减轻所以就不能办永久的吗? ^^"
作者:
lolicone (∥○△○∥)
2019-01-11 10:04:00旧制的话看重新鉴定日期 通常空白应该是永久的 详细可以问社会局或社会处
作者:
pttfm (我不在了)
2019-02-20 00:05:00有福个屁!原制度本来就是扰民,如果可以是短期身障,谁要当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