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传直销法规

楼主: gigi030507 (火页火页)   2016-04-24 21:09:19
本来想打一篇 为何金钱流的传直销最好不要碰的原因
我怕那些听不进去的人会引起争议 我干脆就不打了
我就分享几个传直销的法规吧
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18条规定:“多层次传销事业,应使其传销商之收入来源以合理市价
推广、销售商品或服务为主,不得以介绍他人加入为主要收入来源。”也就是俗称的“老
鼠会”条款。
关于传销商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18条规定,依照第29条第2项规定,传销商将因此负
有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1亿元以下罚金的刑事责任。
注意喔 是有刑事责任的.....
多层次传销管理法
第 十七条(财务报表之揭露)
多层次传销事业应于每年五月底前将上年度传销营运业务之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备置于
其主要营业所。
多层次传销事业资本额达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项所定数额或其上年度传销营运业务之营业
额达主管机关所定数额以上者,前项财务报表应经会计师查核签证。
传销商得向所属之多层次传销事业查阅第一项财务报表。多层次传销事业非有正当理由,
不得拒绝。
所以 直销商可以跟公司要财务报表 公司不给是违法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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