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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货币平台课税受关注 去年27家销售额共12.8亿元
2022-11-16 19:31 经济日报/ 记者
翁至威/台北即时报导
虚拟货币课税问题受到关注,财政部长苏建荣今(16)日表示,目前国内27家交易平台,
财政部都有掌握,去年合计申报营业税销售额12.8亿元,今年前八月销售额则约7亿余元
;不过若是境外平台,财政部较难以掌握。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日排案审查所得税法修正草案、赋税署及五区国税局岁出预算,苏建
荣列席备询,多位立委持续关注加密货币课税议题。
苏建荣表示,个人若海外所得超过100万元、基本所得额超过670万元,应依规定申报个人
基本所得额(最低税负),而民众投资海外加密货币若有亏损,属海外财产交易损失,可
与当年度海外财产交易所得盈亏互抵。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进一步询问,财政部对于国内交易所是否有所掌握?苏建荣表示,国内
27家平台,2020年申报营业税销售额约4.8亿元,2021年约12.8亿元,2022年前八月7亿余
元。
赖士葆也问,加密货币若要课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是否也要课?苏建荣回应,加密货
币属“虚拟资产”,也应该计算价值课征遗赠税,且遗赠税为属人兼属地主义,无论海内
外加密货币皆然。
评论:
加密货币,法律性质上不是货币,是“资产”,因此用词“加密资产”会比较符合性质
既然是“资产”,所得、赠与、遗产税等等税务课题均可能发生
版上曾有大老表示,他是用海外所得(+基本所得额)的方式(进行合法节税)。
额度若是更高的,建议请洽会计师咨询进阶合法节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