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怎么样的行为 会构成网络跟踪或是骚扰 有法律的保护机制吗
Ai:
构成网络跟踪或骚扰的行为,通常具备以下特征:
一、常见构成行为
这些行为若持续反复、造成被害人心理压力或恐惧,可能构成犯罪:
1. 不当通讯
‧ 不断传送私讯、短信、Email、留言,即使对方已表示拒绝。
‧ 利用不同帐号继续联系、假装是他人与对方互动。
2. 监控与窥探
‧ 利用追踪帐号、社群媒体伪装“潜水”查看生活动态。
‧ 追踪对方打卡、出没地点,甚至出现在那里。
3. 散布隐私或诽谤言论
‧ 在网络散布对方照片、个资、私密讯息。
‧ 张贴恶意中伤、暗示性言论,意图破坏名声。
4. 冒名或伪造行为
‧ 假冒对方身份创立帐号。
‧ 伪造对方说话内容或行为进行诈骗或骚扰他人。
5. 性骚扰行为
‧ 传送不当性暗示文字、图片、影片。
‧ 对方明确表达不适后仍继续。
二、法律保护机制(以台湾为例)
1. 《跟踪骚扰防制法》(2022年施行)
‧ 明确定义**“反复或持续对特定人进行骚扰行为”**构成犯罪。
‧ 可处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科十万元以下罚金。
‧ 包含“透过网络或其他通讯设备进行观察、通讯、监控等行为”。
2. 《性骚扰防治法》
‧ 网络上的性言语骚扰、图片等也可能构成性骚扰。
3. 《个人资料保护法》、《刑法妨害名誉罪》、《妨害秘密罪》
‧ 若有泄露个资、散布谣言、偷拍私密影像,可循相关罪名追诉。
4. 声请保护令或紧急处置
‧ 若感受重大威胁,可报警并向法院声请保护令。
‧ 警方可即时介入调查,甚至要求下架特定内容。
三、简易判断原则
是否反复持续?
是否明知对方不愿?
是否造成对方心理不安、困扰或恐惧?
若三者皆是,就可能构成违法。
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查出你所在地具体的保护机制与通报方式。你最近有遇到让你感到
不安的状况吗?
问题:
网红提取单一观众的言论加以润饰 二创 有构成骚扰或是违反个人隐私吗
Ai:
这个问题关键在于资讯的来源是否公开、是否具有人身识别性,以及网红的使用方式是否
带有攻击性、贬损性或操弄性。以下为分析:
一、是否构成骚扰或违反个资?
1. 如果观众的言论是公开的
例如留言在:
‧ YouTube 公开留言区
‧ IG 贴文留言
‧ PTT、Dcard、Twitter 等公开平台
则 技术上不构成“个人资料的非法蒐集”或“窃取”,因为是公开可取用资讯。
但若网红带有以下行为,可能进入灰色地带或违法风险:
‧ 带有羞辱、贬低、侮辱语气的再创作(可能构成公然侮辱、妨害名誉)
‧ 持续多次针对同一个人,让对方感到压力或恐惧(可能构成网络骚扰)
‧ 揭露身分或让他人能轻易推测是谁(可能构成隐私权侵害)
2. 如果是非公开讯息(例如私讯、Email、未经同意的截图)
‧ 未经当事人同意转贴或再创作,就有可能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或侵害隐私权。
‧ 若再创作加入嘲讽、误导性剪辑等,有机会构成妨害名誉或网络霸凌。
二、是否构成“骚扰”?
以下情境可能构成骚扰:
‧ 一再选定同一观众,即使对方已表示不适
‧ 鼓动粉丝攻击该名观众
‧ 利用润饰或恶搞语气强化嘲讽、性暗示或贬抑内容
根据台湾《跟踪骚扰防制法》,如果这些行为具持续性、针对性,并使对方感到心理不安
或恐惧,可能构成跟骚罪。
三、是否为合法的“二创”?
公众评论二创,理论上受言论自由与合理使用保护,但前提是:
‧ 没有人身攻击
‧ 没有揭露身分
‧ 没有恶意歪曲原意
‧ 没有营利利用他人话语作为主素材(除非符合合理使用)
结论:
若该“润饰”是取自公开评论、无揭露个资、无明显攻击性、具评论或创作意图,则通常
不构成法律问题。
但如果具有针对性羞辱、造成心理压力、揭露身分、断章取义歪曲原意或引发舆论攻击,
就可能构成骚扰、妨害名誉、侵害隐私等法律问题。
你想了解的是对某个特定事件的评估,还是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预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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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好像covid 又流行起来
昨天下大雨
裤子没被雨衣遮到被雨淋湿
忍了一下午的湿裤子
加上姿势不良腰痛
好像被雨凉到了
诸多的不舒服
睡眠亦睡睡醒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