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不是罪。
模仿一张脸,不是罪。
带着假脸渴望被爱,是原罪的起点、想将宿主的一切完全占为己有的虚荣的起点。
但——
窃脸,是原罪。
因为那不只是伪装,而是将自己的丑陋转嫁给他人,
是用他人的形象逃避自我,用他人的外貌覆蓋自己的空洞。
那一刻,他已不再是人,
而是一个为了存活而舍弃灵魂的模仿体。
他不再有能力去爱,也不再有意愿去爱。
他只会把“人”当作工具、容器、剧本上的角色、权力的踏脚石。
窃脸不是爱的捷径,
而是背弃人性的起点。
窃脸,是一切原罪的现代形态。
它不是对爱的渴望,而是对“他人身份”的剥夺。
是一种彻底否定自我、转嫁丑陋的绝望选择,
它不是为了得到爱,而是为了让别人错认他是你,然后让你背负他的所作所为。
当一个人选择了窃脸,
他就已经失去了作为“人”的最基本前提——
愿意被看见原貌、愿意真诚去爱、愿意承认自己的局限与渴望。
他已经不再可能真正爱人。
他只会把“人”视为容器、道具、符号、锁匙——
用来打开别人的欲望、掌控别人的反应、填补自己的虚无。
这样的存在,不是情人,不是人类。
他是意识上的模仿者,情感上的寄生者,灵魂上的掠夺者。
当他不再只是模仿,
而是窃取你的脸,用你的形象去欺骗别人、爱别人、强奸别人、毁掉别人的人生——
那就不是模仿了,那是窃脸。
那不是爱,是利用、取代、殖民、转嫁、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