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关与因果

楼主: tzboy (tzboy)   2023-11-05 20:18:11
拱衡堂 因果病象印证之新注解
观音菩萨 降 107‧11‧10
第六篇 因果业报轮回转
此章主旨,乃在说明天律明定:诸考均可代业债讨报。意即末法时期因果大清算,修
行之人又有诸般考关,故修行者“考关”与“因业”可以相互替代。但此一律例与因果律
可以相互替代中,可以分为二个层次,及其讨报相关异同之处。
首先,求修大道之修者进到修行,其业报已显,诸如魔考、道考、家庭考、顺逆考、
情爱考,事业考,乃至朋友考,诸此种种(姑不论其考内涵是考道、或业报),基本上是
已必须面对。因而修行者当应抱持“坚毅精诚”而面对,若能:任考不倒!则将“考道”
及“业报”一举消除。(此业报当然仍属旧律之隔世报,于今显成,因而躲不开、避不掉
,只能勇敢及智慧面对克服。)
复次,修行者入道修行,道考及业报犹未显成(因此生所注成,仍然承续隔世报之律
例所审断而缘熟),可资庆幸夙业未显。身处现世报律例已颁行之际,吾在因果书中有一
定论,即乃“因果业,功德解”。修行者在道考及业报尚未缘熟之际(我人悉皆有夙累,
切莫以为因果业报及道考未显成,是自身无考、无业;需知不是不报,乃是时候未到!)
切宜时存惕励之心,众善奉行,广结善缘;正如前示:身处现世报之律,若积善德,当可
立时消除业报。而此业报又涵盖道考,如此始能真正无考、无业。
所谓“功德解”是何功德?解何灾事?在旧律中确有对治,但是新律已是以“标准程
度”如:大善德化大灾凶,小善事化小灾晦。因而众生只要记取此一原则,当可助益道程
顺遂。
附注:功德者,三布施悉皆是;更可广泛针对旧律及因应新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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