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我想做的事情,
引起同事的恐慌,惊动上级。
我在上级面前说了我的想法。
温和的反应,不被听见。
所以采取了会让人紧张的做法。
但我也是刻意去打招呼先讲,
对于把我的行动取消这件事情也很爽快。
没错,我的行动就是想施压。
但其实我并没有“计画”施压,
以上这些也不是我的“算盘”,
只是我的“冲动”:忍无可忍,不想再忍。
只是最后是拖累别人。
情绪受影响是上级,跟不相干的同事。
当事人还是觉得,是我不通情理。
觉得小孩明明是在执行公务,却被我惩罚。
我的行动也是想自保,
至少我留下努力过的证据。
未来出事要算帐,
我会把那些让我无法尽责的人都拉下来。
道理很简单,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
谁要扛责任,谁就该拥有权力。
小孩现此时此刻是受教权优先。
为什么“你的指示”要剥夺他的受教权?
你的指示=公务吗?
哪个公务可以固定影响进教室受教权?
我也牵拖了很多我个人的不满:
期待言行不一,让我无所是从。
希望我恐吓小孩,
但当我按他期待说到做到的时候,
他又觉得太多。
然后又当着大家的面说,
有必要为了某些不读书的人,
让大家一起被盯进度吗?
什么叫做“为了某些不读书的人”?
你要不要盯是你的选择,
为什么你的选择要让那些人承担责任?
搞得好像大家承受不喜欢的盯进度,
是那些不读书的人害他们的?
这根本带头鼓励同侪霸凌了……
我真的不喜欢理盲情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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