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送餐送去鼓山高中附近
顺便去参拜石头公
结果意外的一点多竟然还有单
感谢石头公庇佑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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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德大道院 现代日常损福与禁忌
天上圣母 降 一百年八月二十日
第廿九章 野地胡搞之禁忌
芸芸众生,心地各不相同,尤其是新时代众生,深受西方文化之影响甚为深重,
造成青年男女道德观念非常薄弱,然而胡搞瞎搞者日渐增多,性早熟的年龄层日渐下降,
并且乱搞男女关系,却不分场地,无形中自惹祸患,甚至性命无端受到干扰或冲煞,
后悔莫及。
众生乃是血肉之躯,男欢女爱本为天经地义之事,虽然自古强调守节义,
但感情事却非理性所能判断与控制。时下男女迷愚者多,盲目者众,
男女一旦彼此有所中意,便非常容易发生超友谊关系,但只要是两相情愿,
外人又能说些什么?
只是部份男女喜爱寻求刺激,不断易地而行肉欲渴望之行为,若是觅其适当地点,
于隐密之室,彼此宣泄欲火,尚且情有可原。无奈是时下男女,不信因果,
不敬天地神鬼,造成时常当空于日月星光之前,彼此逞其兽欲,
虽然属于男欢女爱之两情相悦,却已冒渎三光,罪无可逭;
虽然冒犯天地,却不至于有惨死之罪行。若是冒犯之地,刚好有鬼众或精灵,
或修行中之怨灵等法界众生,所谓:“欺神莫犯鬼”,愿得罪君子,莫误触小人,
一旦犯之,乃是性命危殆堪忧。
在二十三年前,于新竹地区,乃有林某,与女友相邀四处游玩,在高学历的知识之下,
林某及女友乃不信因果,不重视道德操守,因此所经之处,不分日夜,凡见四下无人,
二人便尽情的利用机会,在各处留下爱的印记。某日,林某与女友到某山区游玩,
感觉山区里气候怡人,并且属于热门景点,乃共议夜游,青年男女共同夜游,
本是相安无事,亦为年轻人必经之正常过程,夜游除了可以欣赏夜间之美妙风光,
亦可感受深夜之凉爽,甚而感受到虫鸣之乐趣。
无奈是林某及其女友于夜游之际,居然一时欲念兴起,所谓:欲火焚身,
虽然夜里的风儿非常清凉,似乎熄灭不了林某的情欲之火,于是就地在石头上嘿咻;
之后,二人在歇息之际,其女友赫然发现,原来二人就在一个大石头上做出劣等行为,
其女友惊见大石头旁,尚且有人烧过纸钱及插过香,自觉有异。
于是,向林某提议:“我们可能冒犯了石头公,我们快向石头公认错吧!”
但林某自视甚高,岂信神鬼之说,回说:“百无禁忌,有事情,我负责!”
怎知林某从那次回到家以后,才短短三天时间,身体已莫明虚弱
,及身患查无病因的疼痛;然而其女友状况则好些,却也明显感到气力异常。
一个月后,其女友向林某提醒:“我俩可能得罪了石头公,赶快去道歉吧!”
但林某尚处半信半疑,又拖了二星期才在忍受不住的情形下,与女友再度前往该山区,
欲向石头公认错,无奈是车行半途在山腰,天外飞来一颗石头,击中二人,
当场魂飞梦断。
奉劝众生,凡事必须得宜,做每一件事情必须懂得分别场合,
有些话仅适用于某种场合及某种状况,有些事仅适合在某种场合,
尤其是男欢女爱这种欲念的行为,若是不懂因地制宜,则后患无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