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条法则:
1必须明确、公正的将所有线索呈现给侦探与读者。
2.除了凶手的诡计,不得用写作手法误导读者
3 故事中不能掺有恋爱成分。当前的课题是将凶犯推上正义的法庭,而不是把为爱情烦恼的
一对男女引上婚姻的祭坛。
4 侦探和凶手不能是同一人。
5必须经由合理的推理缉凶。不能假藉偶然、巧合、乃至无动机的自白来决定
6侦探为了破案就必须要有探案的行为。
7必须要有尸体来引发读者的正义感。而这尸体疑窦越多越妙。
8不得使用占卜等超能力来缉凶。
9一部作品里,只能有一个(主要的)侦探。侦探如若超过一人,读者就要分不清谁是他的
推理竞争对手了。
10凶手必须要有相当的戏份。
11凶手不得是奴仆之辈。整个罪案若只是仆佣之流低层次的所作所为,作者大可不必以书本
的形式为之留下记录。
12虽然可以有帮凶,但只该塑造一个主要的凶手。
13凶手不得以大型犯罪组织为后台。否则作者等于捞过界跨入冒险小说和间谍传奇的范畴
。
14不得以(尚)不存在的手法行凶。杀人的方法和侦查手法务必合理而科学化。
15必须贯彻唯一的真相,并为此提供读者线索。
16不宜使用太过华丽的文采。推理小说不宜过于重视长篇大论的说明章节、关乎横生枝节的
文学性饶舌、极其精致的性格分析、与“气氛”的营造。
17凶手不得是(有案底的)惯犯。
18不应以死者其实是自杀或意外死亡收场,自杀的解答对读者无异是一椿不可原谅的欺骗行
为。
19凶手应有属于自己的犯罪动机
20(为了凑成偶数)以下手法太过常见,务必避免使用:
凶案现场发现菸蒂,所以凶手应是瘾君子。
以各种手段胁迫凶手自白。
制作假指纹。
用替身制造不在场证明。
(被害人的)狗不吠表示凶手是熟人。
凶手是双胞胎(之一)。
使用瞬间致死的毒药。
凶案现场在警方来到时才变成密室。
问案时,透过嫌疑犯的反应来缉凶。
结案前,侦探破解暗号(死前留言)找出凶手。
上面是简要条例,详细完整版
https://www.books.com.tw/activity/spy/c_dine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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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达因的 推理20法则 用今日的眼光检视
很多法则都被打破了
但我保留一些仍然值得遵守的原则
1.必须明确、公正的将所有线索呈现给侦探与读者
15.必须贯彻唯一的真相,并为此提供读者线索。
大家要不要订立 新本格推理的法则?
我先说我个人最赌蓝的,欢迎大家补充
1.凶手不得为多重人格的精神分裂者:即故事的某些或全部角色皆是凶手自己脑中的人格,
因此不需要解答不可能犯罪。
2.不应使用风筝线或钓鱼线各种花式绑法来关门或带出钥匙制造密室
3.密室不可以有暗道(seraph9408)
4.凶案不能是一堆千万分之一机率的巧合组合(shevchenl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