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大家来讨论 新 推理20法则

楼主: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21-11-18 20:04:23
二十条法则:
1必须明确、公正的将所有线索呈现给侦探与读者。
2.除了凶手的诡计,不得用写作手法误导读者
3 故事中不能掺有恋爱成分。当前的课题是将凶犯推上正义的法庭,而不是把为爱情烦恼的
一对男女引上婚姻的祭坛。
4 侦探和凶手不能是同一人。
5必须经由合理的推理缉凶。不能假藉偶然、巧合、乃至无动机的自白来决定
6侦探为了破案就必须要有探案的行为。
7必须要有尸体来引发读者的正义感。而这尸体疑窦越多越妙。
8不得使用占卜等超能力来缉凶。
9一部作品里,只能有一个(主要的)侦探。侦探如若超过一人,读者就要分不清谁是他的
推理竞争对手了。
10凶手必须要有相当的戏份。
11凶手不得是奴仆之辈。整个罪案若只是仆佣之流低层次的所作所为,作者大可不必以书本
的形式为之留下记录。
12虽然可以有帮凶,但只该塑造一个主要的凶手。
13凶手不得以大型犯罪组织为后台。否则作者等于捞过界跨入冒险小说和间谍传奇的范畴

14不得以(尚)不存在的手法行凶。杀人的方法和侦查手法务必合理而科学化。
15必须贯彻唯一的真相,并为此提供读者线索。
16不宜使用太过华丽的文采。推理小说不宜过于重视长篇大论的说明章节、关乎横生枝节的
文学性饶舌、极其精致的性格分析、与“气氛”的营造。
17凶手不得是(有案底的)惯犯。
18不应以死者其实是自杀或意外死亡收场,自杀的解答对读者无异是一椿不可原谅的欺骗行
为。
19凶手应有属于自己的犯罪动机
20(为了凑成偶数)以下手法太过常见,务必避免使用:
凶案现场发现菸蒂,所以凶手应是瘾君子。
以各种手段胁迫凶手自白。
制作假指纹。
用替身制造不在场证明。
(被害人的)狗不吠表示凶手是熟人。
凶手是双胞胎(之一)。
使用瞬间致死的毒药。
凶案现场在警方来到时才变成密室。
问案时,透过嫌疑犯的反应来缉凶。
结案前,侦探破解暗号(死前留言)找出凶手。
上面是简要条例,详细完整版
https://www.books.com.tw/activity/spy/c_dine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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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达因的 推理20法则 用今日的眼光检视
很多法则都被打破了
但我保留一些仍然值得遵守的原则
1.必须明确、公正的将所有线索呈现给侦探与读者
15.必须贯彻唯一的真相,并为此提供读者线索。
大家要不要订立 新本格推理的法则?
我先说我个人最赌蓝的,欢迎大家补充
1.凶手不得为多重人格的精神分裂者:即故事的某些或全部角色皆是凶手自己脑中的人格,
因此不需要解答不可能犯罪。
2.不应使用风筝线或钓鱼线各种花式绑法来关门或带出钥匙制造密室
3.密室不可以有暗道(seraph9408)
4.凶案不能是一堆千万分之一机率的巧合组合(shevchenlun)
作者: seraph9408 (只有怀念没有留念)   2021-11-18 20:15:00
我自己最不喜欢的"交换杀人",这题材太多看腻了XD也不喜欢房间有密道这件事,对读者太不公平了还有不能用低机率才能达成犯案条件,例如几亿分之一机会,不同人器官结合还能用~这种鬼东西XD
作者: PuWu (生不出来)   2021-11-18 21:21:00
只要有足够的伏笔支撑,个人是觉得密室的暗道是可接受的~
作者: shevchenlun   2021-11-18 21:59:00
还有那种刚好一堆巧合凑在一起的 根本超级毫洨...
作者: medama ( )   2021-11-19 00:43:00
只要写得够好就OK
作者: luciferii (路西瓜)   2021-11-19 02:02:00
写得够好就加一,你说值得保留的原则也不是没被推翻过特别是叙述性诡计出现后,什么原则都只是用来打破的
作者: success51 (成功机率51%)   2021-11-19 09:08:00
交换算是共犯的一种还好,不喜欢那种毫无理由杀好玩的
作者: LittleDiDi (小弟弟弟弟大)   2021-11-19 10:31:00
18是不是在讽刺拿本书啊(提示星光10经典之一)
作者: ddavid (谎言接线生)   2021-11-19 10:43:00
18没有觉得值得遵守,自杀经典并不少4的话也要看情况以及写法,这基本上带有叙述性诡计的意味,但叙述性诡计仍然可以写出本格,只要线索够公平8也越来越多突破,我唯一觉得不变的本格铁律只有1
作者: wolf2008 (低阶狼)   2021-11-19 11:13:00
我也认为只有1必须留下 其他都是可以打破的
楼主: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21-11-19 12:31:00
只有我觉得解答是死者自杀很无聊吗@@”我不能接受看完一大本书结果是自杀其实东方快车那种解答我也不能接受,这是克婶中我不喜欢的其中一本
作者: yongyong (阿勇仔)   2021-11-19 12:56:00
我自己很喜欢多重人格、精神障碍之类的(叙述性诡计),倒是最讨厌密室有暗道,其他类型只要作者有办法圆,就算是机率极低的巧合我也觉得可以。
作者: luciferii (路西瓜)   2021-11-19 14:34:00
1的话记得福尔摩斯就有故事是这样,后续也有很多描写侦探多于推理的,侦探中间消失一阵子,回来时直接破案说我这阵子查到了新的线索,或者是主角说我用XXX手法得知了某个结尾时我才要讲的重大关键。大概只有艾勒里昆恩有严格要求自己要公平。
楼主: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21-11-19 15:08:00
楼上我也觉得(1)现在没什么日系本格推理严格遵守的。18福尔摩斯也有一本多重人格我真的无法接受,干脆说是双胞胎算了除了昆恩,克婶和卡尔也算有符合(1)?吧
作者: ddavid (谎言接线生)   2021-11-19 15:44:00
1几乎是本格精神的根本,所以对于没有遵守的,我们可以客观批评该作品不够本格,例如二阶堂黎人可以提出《嫌疑犯X的献身》因为隐瞒线索而不够本格的说法,其他人也可以客观对此说法加以赞成或否定但在遵守1的前提下,其他项目的遵不遵守只是一种喜好性或写作技巧性的差异,并不会影响本格性至于不遵守1又自称本格,那就是宣传手法而已,别人大可加以批评,或不那么介意就不理会罢了
楼主: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21-11-19 16:52:00
好奇,叙述性诡计是否符合(1)
作者: fxp51203 (suanying)   2021-11-19 18:18:00
浪费很多钱的超大型机关(例如房子或塔会旋转)每次看到这种都觉得很不现实
作者: snooker (环岛少年)   2021-11-19 22:13:00
喜欢狱门塾跟神隐村 +1
楼主: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21-11-19 22:28:00
不过fxp那种请君入瓮的巨资建筑的确不太喜欢,感觉像东方快车一本写这样就够了不需要再写第二本了不管是密室或建筑有机关都喜欢#不喜欢
作者: kyfish (fish)   2021-11-20 05:03:00
同样不喜欢东方快车 觉得最豪小的是设定完这样一辆车之后这么刚好白罗能坐进来 阿你怎么那么赛
楼主: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21-11-20 06:52:00
应该一开始就阻挡白罗上车的,然后大家在车内开轰趴杀到爽XD
作者: cherisheng (cherisheng)   2021-11-20 10:12:00
自己觉得还值得遵守的有1.跟15.(必须贯彻唯一的真相,并为此提供读者线索) 即使一案多破还是后期昆恩问题 还是希望书中一开始就能提供解答时足够有力的反证
作者: cielo1318 (西雅图万岁)   2021-11-22 13:45:00
当初订这些主要是给创作者挑战用的吧,现在有人想写吗
作者: AppleAlice   2021-11-22 16:32:00
最近看了一本书中ABC案件其实是个别独立案件也不同凶手但阴差阳错被当成是系列案件,以至于各案件最可能的嫌犯在别案中都有坚实的不在场证明的,觉得太刻意了,不喜欢,但是交换杀人或凶手群布一个很大的局相互支援不在场证明那种可以
楼主: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21-11-22 17:23:00
“交换杀人”可以同时躲掉犯罪动机的嫌疑和不在场证明,是蛮厉害的
作者: vladmir (Vladmir)   2021-11-24 00:37:00
关于多重人格这点,我想推荐个曾根圭介的得奖作《鼻》个人觉得这篇是故事离奇且合理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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