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600dust (一世六百尘)
2017-03-27 12:36:24直接说重点
如果你作为一个人类的标准就是是否违法
那
你就尽情拍摄怕不用怕
就算对方要求你删除照片也不用理他
就像你去象山拿脚架卡位
讨人厌
但人家也拿你没办法
首先
你在公开场合拍摄
又非营利使用
也不是拍人家内裤
基本上
不管是肖像权或者个资法
都拿你没办法
说难听点
他不爽要告你
可以是可以
但他要举证损失
技术上应该是做不到
说难听点
如果大家报案过
先不提他要怎么对“你”提出告诉
警察搞不好就先恐吓对方让他打退堂鼓了
所以
你的标准如果是法律
放心拍
我没有别的建议了
作者:
jengmei (郑小妹)
2017-03-27 13:28:00中肯推
我有询问过现职法官,大致上是这篇说的没错只是法律真的只是道德的最低标准而已
作者:
dehors (du pain sur la planche)
2017-03-27 14:01:00森山大道说自己曾经因为街拍被人打过...
作者:
festa (谅)
2017-03-27 14:04:00日本这方面很严吧
楼主:
D600dust (一世六百尘)
2017-03-27 14:38:00五楼,是,法律终究要回归实务的。
‘就算对方要求你删除照片也不用理他’ 那我想问 假如对方主张用民法第18条告你呢? 先不管警察鸟不鸟是否法官还是得以请你去除原告的肖像权侵害我是说 假如被拍的人有这么闲的话XD
人格权受侵害时,得请求法院除去其侵害。 民法必须有实质上的经济损害才能有赔偿,路人光举证你被拍有何经济上的损失就其困难无比了,基本上根本到不了法院
楼主:
D600dust (一世六百尘)
2017-03-27 15:02:00谢谢楼上补充 XD大家唸法律不要只看法条怎样怎样 请回归一个重点 你使的出来吗 :)
我觉得"侵害"两个字有点难定义,请问有哪条有明文吗?还是说 以民法的角度来说,是以经济损害为主呢?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17-03-27 15:30:00去讲给八大行业的人听呀~ 法律小聪明,还不是只能在这嘴.
作者:
awaysu (阿伟苏)
2017-03-27 15:50:00拍过庙会时候的小混混算是拍黑社会吗 XD
庙会应该本来就一堆人在拍吧,算观光景点性质了~~说到拍流氓,可搜寻Anton Kusters,拍过日本黑道,很屌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17-03-27 16:01:00敢拍黑道一定有沟通过,根本不像法律小聪明说的想拍就拍.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7-03-27 16:31:00怎么好像很歧视黑道跟八大的感觉
是说原本要讨论的就是法律问题,R大一直提法治外的黑道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17-03-27 16:34:00得出歧视黑道跟八大的结论,是逻辑太好? 还是脑补太严重?
作者:
lef1986 (303)
2017-03-27 16:34:00因为他是真聪明
作者:
superfo (5Der)
2017-03-27 16:47:00台湾的警察真的是对方的好队友xdddd
作者:
IUOIUOIUO (↙~☆煞气a唉呜3★~↗)
2017-03-27 16:48:00台湾哪条法律有肖像权了XD
楼主:
D600dust (一世六百尘)
2017-03-27 20:19:00楼楼上 白话一点让大家好懂 才是重点如果我咬文嚼字回一篇 你觉得对谁有帮助 还是只是showof
作者:
hugetip (巨峰)
2017-03-27 22:17:00这偏实际又中肯
作者:
tings0910 (Delete_Lee)
2017-03-27 22:41:00人民有诉讼的权利,只不过被告是否会被判罪,在于法官印象中从小到大参加喜宴,婚摄敬酒都有拍摄,但...公开场合,婚摄拿来做商业用途,参加喜宴没签“同意”将我的相片作为商业用途,是不是可以告婚摄??不是吧又没将肖像做丑化,或是与个资做连结,难道有死神之眼以台湾目前的法律,应该是告不赢的,但是....既然是要街拍就是自然,都已拍到对方不爽,是多自然XD
楼主:
D600dust (一世六百尘)
2017-03-27 22:45:00楼上这案例举的不错耶不过这种事情其实也不像谁欠谁钱这样一翻两瞪眼所以 还是看照片什么样子 以及利用到什么程度吧
作者:
tings0910 (Delete_Lee)
2017-03-27 23:01:00以前公司法务曾说过“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而且即便举证了,还需要法官认同,公开场合侵犯肖像权认定要量化成金钱,更难以解释,重点是法官要认同这观点喔
作者:
jaylj14 (JAY)
2017-03-28 00:18:00民法提出诉讼者附有举证责任,先输一半啊
楼主:
D600dust (一世六百尘)
2017-03-28 01:02:00其实公司法务不用太信赖 他们熟悉的领域不在这你搞不好问他们怎么定义个资都可以把他们考倒举个例子 如果我说 小朱 肉体敛财 那我会不会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