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互惠外拍,麻豆事后要求给全部照片

楼主: ad47 (我现身了~)   2014-10-02 01:03:10
※ 引述《hanabiz (再见 B67)》之铭言:
: 各位版友你们好
: 小弟的兴趣是人像外拍(互惠)
: 相簿: https://www.flickr.com/photos/115975821@N02/sets
: 每次拍完大约给15~30张修过的照片
: 最近外拍我给了15张,但麻豆觉得太少
: 要求我再给他一些,说是要做纪念
: 于是我又挑了大概10张给他(没修图)
: 结果他反而更不爽...
: 一直跟我卢说要全部的照片,让他自己挑
: 但我不想给!
: 虽然15张不多,但也花了很多时间挑片和修片
: 而且对我来说,挑照片是一个很重要的过程,我希望照片能表达我要的感觉
: 请问各位觉得我这样做ok吗?
: 麻豆一直宣称他有肖像权,所以我必须给他全部的照片
不好意思刚刚询问过律师朋友,要来更正
应该分成这样几个层次讨论才对:
著作权:
一般状况主要是由两人约定为主(口头、书面皆算数)
要是没有约定,就是共同属于两人
(model是可以主张自己有参与创作,例如姿势、服装等等)
又其实今天的问题"交出照片"与著作权无关,
可能关系到的会是
1.契约
双方当初有没有约定摄影师应该交照片 比方说一开始约定
model给拍 而摄影师要给model一组照片。
(外拍通常都会说要一组照片,至于一组照片 是否等同于 全部照片嘛.....)
2.人格/肖像权
model主张摄影师侵害肖像权 而要求他停止侵害或请求精神上或财产上的损害赔偿
(这个好像本次事件比较没关系...)
3.不当得利
假设双方都没有约定,摄影师借由拍照取得某些有形或无形的利益,
但这些利益本来应该要归属于model的,摄影师就这种利益没有法律上原因取得,
可能会更成不当得利,model可以请求摄影师返还。
(这就端看model要怎样主张摄影师从那些照片中得到利益...)
最后 MD能不能跟摄影师要到全部照片,还是看律师、法官如何主张和裁定
大家可以自己参考、想像一下这个例子囉...
作者: fosa (阿盛)   0000-00-00 00:00:00
推肯于修正与传达正确讯息,谢谢
作者: bennylie (LBN)   0000-00-00 00:00:00
这跟一般认知好像有点不一样,如果MD有共同著作权问题比较复杂,因为通常一般外拍要使用MD的照片,通常只会要MD签肖像权使用同意书,如果MD是共同著作,那还要签著作权使用同意书了。
楼主: ad47 (我现身了~)   0000-00-00 00:00:00
其实不相冲突,因为一般拍照都会有事先约定,那怕只是口头上说都可能在往后摄影师可以主张事前说好了照片归属、怎么分这边只是就可能状况讨论,model的确可以主张自己也有参与创作,当然"主张"不等于最后结果。(讨论这个是前面有人质疑为何model不能是创作中的partner)
作者: MJR7 (穆先生)   0000-00-00 00:00:00
推认真。
作者: dianmu   0000-00-00 00:00:00
推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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