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八一七公报不只六项保证 雷根备忘录解密

楼主: laptic (无明)   2019-09-18 13:07:52
比较详细的版本:
“让台湾能够抗衡中国威胁!”雷根总统备忘录解密:中国不能承诺和平,我们就继续对
台军售
https://www.storm.mg/article/1725350
李忠谦 2019-09-18 12:25
https://i.imgur.com/zGIS9yJ.jpg
1980年,共和党三巨头:美国前总统福特、总统候选人雷根、副总统候选人老布什。(AP

美国在台协会官网日前悄悄放上一份解密的白宫备忘录,内容是美国前总统雷根对中美两
国在1982年签订的《八一七联合公报》做出解释。雷根对当时的国务卿与国防部长表示,
虽然中美针对“对台军售”发表联合公报,但他认为如果中国不能承诺和平解决两岸问题
,美国就会持续对台提供足以防卫中国威胁的武器。
https://i.imgur.com/XbY7F9y.jpg
1982年8月17日,八一七公报签署的当天,时任美国总统雷根发给当时的美国国务卿舒兹
、国防部长温伯格一份备忘录,强调美国同意减少对台军售的意愿,是以中国持续其和平
解决两岸分歧的承诺为先决条件。(图取自AIT网页)
这份备忘录注记的日期就是《八一七联合公报》签署当天(1982年8月17日),备忘录的
收文者是当时雷根政府的国务卿舒兹(George P. Shultz)与国防部长温伯格(Caspar
Weinberger)。雷根在这份备忘录里表示:
如各位所知,我已同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联合公报,其中表达了美国对对台持续军售
一事的相关政策。
签署该公报前的相关会谈,系基于一清楚认知而进行,亦即上述对台军售之减量,端视台
海和平状况以及中国对其所宣告之寻求和平解决台湾议题的“大政方针”之延续与否而定

简言之,美国同意减少对台军售之意愿,全然以中国持续其和平解决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
国分歧之承诺为先决条件。众人应清楚理解,上述二者之关联性是美国外交政策中一项恒
久的必要要求。
此外,至关重要的是,美国对台提供武器之性能与数量完全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构成之威
胁而定。无论就数量和性能而言,台湾相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防卫能力皆应得到维持。
虽然这份备忘录的内容与《八一七公报》所揭露的美方态度有所出入,但随着备忘录被列
为密件,两岸政府也都不清楚雷根政府当时的真意,直到美国政府在今年8月30日决定将
其解密,这份文件才被张贴在美国在台协会官网上、并强调是雷根对《八一七公报》的解
释,美国对《八一七公报》的真实态度才为世人所知。
八一七公报怎么说?
众所周知,美台关系的础石首推中美签署的“三个公报”(上海公报、建交公报、八一七
公报)以及美国国会通过的《台湾关系法》。美国政府向来主张,其外交上的“一个中国
”政策就是据此制订,由于《八一七公报》主要就是针对“美国对台军售”表明中美态度
,因此美国倘若宣布军售台湾,中方就会据此批评美国违反《八一七公报》。
在《八一七公报》中,美国政府声明“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
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
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但雷根备忘录的内容与《八一
七公报》显然有异。
涉外人士:雷根知道签《八一七公报》是错的!
对于这份解密文件,涉外人士对中央社表示,多年来美国军售台湾就是依据这份备忘录,
至今仍是如此。而且“雷根当时知道签了《八一七公报》是不对的”,才会透过内部备忘
录来否定《八一七公报》的相关内容。值得注意的是,从解密文件上的注记看来,授权解
密者是高度友台的白宫前国安顾问波顿(John Bolton),他在卸任前不忘解密这份白宫
备忘录,或许就是为了说明美国持续军售台湾的正当性。
美国政府在《八一七公报》中承认“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承诺“逐步减少对台军售
”,表面态度虽然对台湾不利,但其实除了这份白宫备忘录,雷根当年也与蒋经国总统同
步协商,最后由AIT处长李洁明亲口对蒋经国提出对台“六项保证”。2016年7月,美国众
参两院先后通过《88号共同决议案》与《38号共同决议案》,再以书面形式表述六项保证
,内容如下:
▼美国不赞成对台军售设定期限。
▼美国不会为台湾与中国扮演调人。
▼美国也不会施加压力要求台湾与中国谈判。
▼美国不会改变对台湾主权的立场。
▼美国不会修改台湾关系法。
▼《八一七公报》并不表示美国对台军售之前会征询北京意见。
备忘录与联合公报都不具拘束力
美国前国防安全合作局主任罗斯(Edward Ross)曾公开表示,六项保证的原始文件曾经
由他保管﹐目前则由美国国家档案局保存中。但罗斯也说,其实六项保证与美中3个联合
公报﹐都是美国各任政府的政策而非法律﹐对继任政府并不具备法律拘束力﹐只要情势所
需﹐这些政策随时都可以被废除或改变。
罗斯表示:“签署公报的任一方都有权利废除公报﹐当然美国如果真的废除公报﹐无疑将
会激怒中国。”至于美国国会的“共同决议案”,旨在表达国会立场,无须总统签署生效
,自然也没有法律拘束力。但美国政府持续透过强调“对台六项保证”、解密雷根备忘录
,依旧表达了现任政府与当前国会对于台湾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 (于1982年8月17日发布,又称《八一七公
报》)全文: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发表的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建立外交关系
的联合公报中,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承认中
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在此范围内,双方同意,美国人民将
同台湾人民继续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在此基础上,中美两国关系实现了正
常化。
二、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的问题在两国谈判建交的过程中没有得到解决。双方的立场不一
致,中方声明在正常化以后将再次提出这个问题。双方认识到这一问题将会严重妨碍中美
关系的发展,因而在赵紫阳总理与罗纳德·里根总统以及黄华副总理兼外长与亚历山大·
黑格国务卿于一九八一年十月会见时以及在此以后,双方进一步就此进行了讨论。
三、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是指导中美关系的根本原则。一九七二年二
月二十八的上海公报确认了这些原则。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生效的建交公报又重申了这些
原则。双方强调声明,这些原则仍是指导双方关系所有方面的原则。
四、中国政府重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中国发表的告台湾同胞
书宣布了争取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中国提出的九点方针是按
照这一大政方针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进一步重大努力。
五、美国政府非常重视它与中国的关系,并重申,它无意侵犯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无
意干涉中国的内政,也无意执行“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政策。美国政府理解并欣赏
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中国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和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中国提出的九点方
针中所表明的中国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台湾问题上出现的新形势也为解决中美
两国在美国售台武器问题上的分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六、考虑到双方的上述声明,美国政府声明,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
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
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在作这样的声明时,美
国承认中国关于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一贯立场。
七、为了使美国售台武器这个历史遗留的问题,经过一段时间最终得到解决,两国政府将
尽一切努力,采取措施,创造条件,以利于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八、中美关系的发展不仅符合两国人民的利益,而且也有利于世界和平与稳定。双方决心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加强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和其他方面的联系,为继续发展中美
两国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关系共同作出重大努力。
九、为了使中美关系健康发展和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张,两国政府重申上海公报和
建交公报中双方一致同意的各项原则。双方将就共同关心的双边问题和国际问题保持接触
并进行适当的磋商。
※ 引述《yeh67 (诚鸣云水白川宫)》之铭言:
: (中央社记者侯姿莹台北18日电)美国依据台湾关系法售台武器,北京常对此抗议,指美
: 方违背八一七公报。不过,近期解密的白宫文件显示,美国同意减少对台军售的意愿,是
: 以中国持续以和平解决两岸分歧的承诺为先决条件。
: 中华民国与美国于1979年1月正式断交,美国国会也在当年通过台湾关系法,是台美关系
: 的基石。台湾关系法明定,“美国将使台湾能够获得数量足以使其维持足够的自卫能力的
: 防卫物资及技术服务”。
: 过去40年来,美国依据台湾关系法出售台湾多项重要防卫性武器,在台湾面对北京日益渐
: 增的军事威胁之际,持续协助台湾维持足够的防卫能力。美方近期宣布的对台重要军售包
: 括被称为“地表最强战车”的M1A2T,以及F-16V(BLK70)新式战机。
: 对于美国出售台湾F-16V战机,北京声称,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
: ”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特别是“八一七公报”的规定。
: 八一七公报是美中三公报之一,美中双方于1982年8月17日发布,内容包括美国准备逐步
: 减少对台湾的武器出售。
: 不过,最近解密的一项白宫内部文件披露美方持续对台军售的关键。1982年8月17日,
: 八一七公报签署的当天,时任美国总统雷根(Ronald Reagan)发给当时的美国国务卿舒兹
: (George P. Shultz)、国防部长温伯格(Caspar Weinberger)一份备忘录,而这份文件
: 在今年8月30日,由时任美国国安顾问波顿(John Bolton)签署解密。
: 这份备忘录主要是同意与中国发布八一七公报的雷根对这项公报所作出的解释。他在备
: 忘录中表示,“签署该公报前的相关会谈,系基于一清楚认知而进行”,亦即对台军售的
: 减量,端视台海和平状况及中国对其所宣告、寻求和平解决台湾议题的“大政方针”
: (fundamental policy)之延续与否而定。
: 备忘录内容指出,美国同意减少对台军售的意愿,全然以中国持续其和平解决台湾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分歧的承诺为先决条件。“众人应清楚理解,上述二者之关联性是美国外
: 交政策中一项恒久的必要要求”。
: 备忘录并提到,“美国对台提供武器之性能与数量完全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构成之威胁
: 而定”。无论就数量和性能而言,“台湾相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防卫能力皆应得到维持
: ”。
: 对此,涉外人士向中央社记者表示,美国卖武器给台湾,中共都会抗议美方违背八一七
: 公报,但多年来,美国政府依据这份备忘录,持续对台军售。
: 这名人士说,“雷根当时知道签了八一七公报是不对的”,因此透过内部备忘录来否定
: 八一七公报的相关内容。这份备忘录的内容不仅是雷根任内,后任的美国政府也仍然遵守
: ,到如今仍是如此。
: 事实上,在美中发表“八一七公报”之前,雷根也曾透过时任美国在台协会处长李洁明
: (James R. Lilley)向时任总统蒋经国提出6项保证。
: 内容包括1.美国不会设定停止对台军售日期;
: 2.美国不会在决定军售前和中国咨商;
: 3.关于台湾主权,美国不会改变自身立场,须由中国人自己解决、且美国不会
: 迫使台湾与中国谈判等。
: 而雷根挺台的动作不仅于此。1979年,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后,继续针对台湾
: 议题谈判,雷根于1982年3月1日检视相关文件时批示,“我方恪守对台湾的承诺-无须再
: 议”,展现他对台湾的友谊。(编辑:林兴盟)10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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