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搞笑了
你让火力电厂附近民众公投 要不要火电厂
你全台湾还要不要用电
我说真的 讲话之前 脑子先把所有状况都设想一遍
你的文章我实在懒得回了
我连笑都懒得笑了
建议你好好学逻辑学 不然就会有很多逻辑漏洞
有意义吗 这种回文
※ 引述《nanlong (懒龙)》之铭言:
: 公投第16案“以核养绿” :
: “您是否同意:废除
: 电业法第95条第1项,即废除‘核能发电设备应于中华民国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运
: 转’之条文?”
: 简单说 114年之后 政府看电力够了想废核也是合法的。
: 114年之前 因为核能法规或是地方政府法规 如造成
: 核1~核3 无法延役也是是正常合法的 , 只要不是政府下令直接硬停就行。
: 目前核1~核2 大概因相关法规无法延役 , 核3还有机会活到114年之后 ~
: 不过114年后大概也撑不久或是因供电没问题了政府也可下令停掉。
: 所以除非搞个重启核4 或是 要求 114年后持续要求保有一定比率的核电
: 之类的公投过关 , 否则就不要乱掰成过半民意喜欢拥核。
: 主因是老百姓觉得 114年之前废核 可能对电力供应造成影响 ~
: 但我担保如果要盖新的核电厂就在你家10km 内大概 当地居民会跳脚 ,
: 60km内的反对率也不低。
: 重启核4 或盖新的核电厂 ? 因我在高雄 那就看双北宜兰自己选择了 ~
: 一般我较会重视观察核电厂周围几十公里内的民意 , 如果真的
: 过半赞同那就表示是真心拥核。
: 在没有把握供应足够电力前使用核电我也不反对 ,
: 但前题是国民要有一半以上且当地几10公里内的人过半明确
: 表达了愿意承担风险, 去说服或用电费优惠去加强诱因我也不反对。
: 否则就会变成一堆老鼠赞同去把猫挂个铃铛,
: 但没一只想要冒险去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