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扒一扒倪玉兰的真面目

楼主: awsd (随你猜)   2016-04-25 17:52:06
扒一扒倪玉兰的真面目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c7cd330102v0li.html
她是被迫害致残疾的正义律师,她是《南方人物周刊》树立的维权英雄,她是荷兰人权
组织颁发的郁金香奖获得者,她在公知圈里有成千上万粉丝。但她其实是一个骗子。我
吴法天说一个人是骗子,绝对不是骂人,而是事实陈述。迄今为止,我在微博上说过三
个人骗子,一是禹晋永,二是薛蛮子,三是老榕,本文主人公倪玉兰,是第四个。
2014年8月27日,倪玉兰在谷歌的“外扩圈子”发了一条配有我照片的长微博,题目是《
吴法天是没有公德的实习律师》,说我曾经去她那里拿走她七本案卷,还自称是实习律
师。看到这些我苦笑不得。文中杜撰我之种种,完全不合逻辑。“北京老虎庙”把这帖
子转发到新浪微博,引起很多公知粉的谩骂。多年前我还见过“北京老虎庙”,没想到
他也沦落到凭60的智商就能看出是破绽百出的一面之词还迫不及待转发的地步了。
我2000年就获得律师资格,倪玉兰说的2011年2月我早已是执业律师多年,怎么可能自称
实习律师呢?听说过实习律师冒充执业律师,怎么我还自降身份冒充实习律师呢?她说
吴法天去之前给她打过电话,那么必然有通话记录,何不说出我的手机号码以证实是我
打的电话而不是有人冒充我?倪玉兰还说吴律师走时她向他要电话,对方说手机没电了
。这吴律师不是给你打过电话么,怎么还跟人要电话呢?自相矛盾啊。
倪玉兰说吴律师当时要把她的七本卷拿走,她当时就“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求”。最后,
当吴律师看完七本卷并要求带走,因为老伴和女儿不在,所以“任由他带走”。不是拒
绝了吗?怎么又任由他带走呢?自相矛盾之二。倪玉兰自称当时房间还有三个不认识吴
的人,那三个人怎么不帮她制止呢?吴律师可能在四个人在场的情况下强行带走案卷吗
?倪玉兰既然自称律师,怎么可能连起码的法律意识都没有呢?
我是曾经去看过倪玉兰,但当时完全是出于同情以及想了解事实真相。她说的时间以及
细节完全不对,我是在一个下午去探望她的,而不是晚上,我看过她的部分案卷,但绝
对没有拿走任何一页纸,我更没有自称实习律师。在这些细节上撒谎,只能说明倪玉兰
确实想隐瞒什么。她说我对她进行人身攻击,却指不出我哪里陈述不实,怎么不敢与我
对质呢。如果不是同情她身有残疾,三年前我就公布真相了。这件事情唐小昭是见证人
,我当时就把详细经过发给她了,以致今天我要反驳倪玉兰的谎言我还得从小昭那里寻
记录。
倪玉兰,女,1960年3月出生,北京人,汉族,户籍地址:德胜门内大街240号。自称19
78年进入北京语言大学学习,1986年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第二学位,于同年获律师资
格,为北京某单位法律顾问,正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张鹤慈先生后来指出,“倪玉
兰的双学士学历,研究生学历,律师资格都是造假。一个编造学历职业的人说的自己受
迫害的经历,就很难让人相信是真的,至少说06年被吊销律师执照就是假的。谁在黑民
主?搞民主非利用假货?”
我确实去查过倪玉兰的学历和执业经历,没有查到她自称的双学士和律师经历。她所执
业的北京市正义律师事务所,当时正好是我兼职的律所,我问过我们的老主任,没有这
个人在该所执业过,查了以往的律师档案,也没有这个人,连她的律师证号都查不到。
倪玉兰要证明自己的学历和执业经历其实很简单,晒一下学历证书和律师执业证书,但
是她根本拿不出来。这就让我非常怀疑,所谓的倪玉兰律师事迹,可能是一个骗局。
从北京市公安局常住人口登记系统上获悉,倪玉兰于2002年9月1日被新街口派出所列为
重点监控人员,2004年11月13日记录有上访事件,2007年4月23日被厂桥派出所列为重点
监控人员,2007年7月12日被治安总队处置支队列入黑名单。根据倪玉兰自述,这一系列
记录源于2001年接待一安徽籍轮子学员,为其代理维权。虽然该案维权并未成功,但她
认为这是所有灾难的开始点。
她被判过不止一次刑。倪玉兰说她丈夫一家在新街口前章胡同19号拥有一套四合院,原
有16间半,通过扩建有38间,面积不详。2008年4月15日拆迁时倪玉兰与拆迁者发生冲突
,后在新街口派出所把警员肖巍睾丸踢伤,倪玉兰以妨碍公务罪被拘留,12月18日判决
其构成妨碍公务罪,刑期两年,服刑至2010年4月14日。判决书文号为(2008)西刑初字
第409号。
倪玉兰说,2001年下半年,她参与了由一些北京拆迁户以及社会人士秘密组成的《拆迁
黑内幕》调查组,其成员从最初的几十人扩展至几百人甚至上千人。因为2002年4月27日
在拆迁现场的冲突,她被西城区法院判“妨碍公务罪”,刑期一年,从4月27日起算,扣
除7月10日至9月27日的取保候审时间,服刑至2003年7月12日。判决书文号为(2002)西
刑初字第827号。
倪玉兰获释后,前往“应急避难场所”居住,2010年6月17日前往御鑫宫宾馆居住。期间
海外媒体有一部《应急避难场所》的纪录片,就是以她为主人公,炒作倪玉兰也应该是
这个时候开始的。她自称被执法人员打成残疾。2010年6月下旬,《南方人物周刊》报道
了倪玉兰事迹,随后被腾讯、网易等国内主要门户网站转载。2011年2月11日,美国驻华
大使洪博培专门看望她,同年倪获荷兰人权捍卫者郁金香奖。
我应该是在洪博培大使去探望倪玉兰之后,为了查明事实真相,去她所在御鑫宫宾馆看
她,非常友好地跟她聊了一些案件的细节。御鑫宫宾馆是一家小宾馆,座落于西什库大
街19号院,每日房价为:豪华套间388元,豪华标间268元,普通标间238元,普通房间1
98元。倪玉兰住的是普通标间,按238元计费。从门上张贴的宾馆催帐单上看,那时已拖
欠房费约6万多元,房间因未交房费被宾馆停电。倪玉兰坐在床上,用笔记本上网,电源
来自网友捐赠的蓄电池。
倪玉兰跟我讲了很多她被迫害的经过,我当时颇为怀疑,事后查证未果,就没有把调查
记录公布。2012年4月,她再度被以“寻衅滋事”和“诈骗”罪名判刑2年8个月,而她的
丈夫也被以“寻衅滋事”罪名判刑2年。彭剑律师和魏汝久律师说倪玉兰的大学学历和律
师身份造假,奇怪的是倪玉兰依然提供不了证据。我没有看到判决书,但当时尚在上诉
期时,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就公然促请中方“释放残疾维权人士倪玉兰夫妇”。美国作
为法治国家,怎么就不关注她有没有诈骗事实,而仅关注其“残疾维权”呢?
曾经帮助她的彭剑也是后来怀疑其虚构学历、经历诈骗,并在网上揭发。他贴出的西城
区检察院公诉书表明, 被告人倪玉兰是高中文化,无业,于2011年1月27日,以虚构律
师身份及编造被迫害的悲惨遭遇为由,博得被害人赵某、王某的同情后骗取赵的人民币
5000元、王的人民币1000元。在法庭上,倪的辩护律师程海不得不承认倪根本没有过律
师执照。请看他的辩护词:“中国大陆对律师称谓有两个标准:严格标准是律师法的规
定指获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但民间普遍的说法是指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经常为自己和帮
助他人维权的人。倪玉兰属于后者。”既然倪玉兰从来没有律师执照,《南方人物周刊
》说她的执照被吊销,就穿帮了。
我对倪玉兰的印象,从最初的同情,到怀疑,再到今天的愤而揭露,是经过了认识过程
的,而帮助我态度转变的是那些事实,与她的陈述截然矛盾却又客观存在的事实。我支
持维权,也会帮助残疾人,但我不能容忍造假,尤其打着律师的名义造假。当我在微博
上质疑倪玉兰学历和执业经历造假时,李承鹏曾经叫嚣说要杀我,这个截图仍在。难道
说出真相,让民主自由派的公知们那么难堪么?建立在一堆谎言上的维权英雄,到底是
谁的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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