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诉] 10/20 FrostMaiden于CourtBaseball之裁决

楼主: RJJ (传说中的小米)   2017-11-07 05:55:41
裁定:
申诉案不成立
说明:
一、板主方所提之“申诉时限问题”应属有效之质疑
请小组长未来应确认各申诉案所提出之时间是否符合该板条例
若超出时限,而小组长仍欲受理该案
请说明该案之特殊性(即受理原因)
以免时限规定流于形式
二、板主裁定该板文章是否有引战或是破坏秩序实属板主权限
本案并无特殊事由足使组务认定应介入改变判决
请注意本板使用规则中即明确提醒各使用者
若只是“寻求第四方意见”,那受理或是成立的机会极低
因此裁定申诉不成立
PS: 其实我受理本案的主要原因是看不太懂 FM 小组长的判决文 XD
※ 引述《vincent7977 (白水放)》之铭言:
: 故板主方主张本案自始不应受理
: 应直接退回申诉案申请
: 上述主张因尊重小组长之独立审判权
: 故未于小组审查阶段提出
: 请群组长及小组长海涵
: 同时谴责申诉人不看板规违规在先
: 不看组规无效申诉在后
: 忽视本站、群组、看板之相关规定的恶劣使用行为
: 以上
另外这边也提醒各使用者,同样是本板使用规则:
二、案件审理规定:
a.发言:
无论是否为案件相关人士,于群组长受理案件之前、后发言,
都受体育群组申诉规则第 5.3/5.4 条的规范,
亦即未经群组长要求或是许可,禁止擅自发言。
群组长明确给予许可后,始可发言。
在群组长要求或是许可后发言,仅限于回答组务的问题,
以及讨论案件、判例及板规等与组务密切相关的议题,
违者适用本规则第三条惩处。
本文前半段提供资料的部份没有问题
最后谴责申诉人的部份则有违反板规的嫌疑,未来请勿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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