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诉] Baseball判决文章

楼主: kobebryant08 (纾压模式)   2015-10-31 01:18:56
※ 引述《RJJ (传说中的小米)》之铭言:
: 裁定:
: 不受理
: 说明:
: 申诉到群组长这个层级的时候
: 我通常还是会把整个案件阅览一次,试图找出群组长应介入的理由
: 但是“别人也违规为什么只抓我”这种理由
: 在群组长层级,几乎不可能是组务主动介入的原因
: 除非曾经有人检举而板主回应不处罚
: 才能拿来当作评判板主群是否有双重标准的范例
感谢群组长的回应,我也认为这个考量非常合理
所以特针对"除非"这个项目来做回应
正是棒球版版友希望版主回应的部分
liunwaiqoo版友主动来信告知他确实已经跟版主cobras0321检举过相同类型的文章
但迟迟未受回应以及受理
#1M9XTMs0 [闲聊] 刚刚有__迷被收音了
#1MAvgPSI [分享]要球衣来踩是什么观念......
若以本案的标准,属于事实却带有引战之嫌。这两篇应该有过之而无不及。
惟因为不属于本人信件通信内容,故不方便直接贴出
liunwaiqoo版友版友表示若有需要他愿意提出通信信件支援
我不是在意只罚我不罚别人,双重标准才是问题
事实上以本案cobras0321判断事实却有引战之可能类型的文章可说不少,
但是今日之情形全凭他个人喜好作为判断依据。
若群组长去棒球版找寻他的公告文,底下多有希望他公开解释标准的版友推文
但迟迟未受回应。
更甚者按他标准,版友检举却又置之不理也不说明自由心证之标准为合。
如此何以服人?
若须由版友出示检举文章未受理的证据,还请群组长告知该如何进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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