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代组长mousepad违规水桶劣文

楼主: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4-12-10 10:26:33
※ 引述《RJJ (传说中的小米)》之铭言:
: 请问申诉人,你申诉的是劣文、水桶、还是还有其他的?
: ※ 引述《ckshchen (尖酸苛博文)》之铭言:
: : 申诉人:ckshchen
: : 申诉之群组长:mousepad
两个部分
1. #1KJzpIC2 (CourtBasketB)的违规水桶部分
单就这次判决的违法和不恰当进行申诉
目标是以站规写的
板主之处分若违反前两项规定,将一律予以撤销,
情节严重者将予以警告一次,请板主务必注意。
取消该次处罚(水桶和劣文)并且予以警告
2. 对于双重标准的部分予以警告
如1.内所言之站规,情节严重者将予以警告一次,请板主务必注意。
我后半段就是提出为何这次的判决是一个情节严重的违法判决
(比例原则,无法源之最重刑罚,与他声明的标准不同的双重标准)
制度上来说 小组长和群组长应该为不同人 群组长管理小组长
在小组长违规的时候给予处罚和警告
(针对CourtBasketB的版主身分这部分)
当然,我知道mousepad本身是ptt最大的站长之一
而且在小组长这一块已经转交给RJJ组长你了
警不警告并没有实质上的影响
然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天子亦下诏罪己
如果违规了,该有的型式上的警告还是要发才是
至于为何是个严重情节的,我上一篇文章已经洋洋洒洒的把论述证据都附上了
应该是很明确的可以看出这判决确实严重违反一个管理人员的中立性
就不再赘述了
请群组长明鉴,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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