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Sportcenter 看板 #1D_ryzJb ]
作者: mousepad () 看板: Sportcenter
标题: [转录]Re: [申请] 撤回supergreg站内信件谩骂.恐吓一案申诉
时间: Mon Jun 20 22:54:52 2011
※ [本文转录自某隐形看板]
作者: 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 (某隐形看板)
标题: Re: [申请] 撤回supergreg站内信件谩骂.恐吓一案申诉
时间: Mon Jun 20 22:33:04 2011
申请碍难同意,
另建议 群组长以设定看板权限方式保障使用者申诉权利。
说明如下:
对于本板依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二项其他违规行为
所裁处之"信件违规"罚单,依同站规第十五条第二项,完全未发生于看板,
为本板固有权限,非板务系统所能管辖,故并无法因为板务主管申请而撤销。
于判决过后,本板亦不受理当事人之撤销检举申请。
本板所订撤销罚单之申请文类,乃板主或小组长,对于发生在看板上
的违规,向本板申请加罚时,因该案发生于看板,依前述站规第六条
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项,本即属看板管辖,本板仅因协助而开处罚单。
故此类罚单,本板可依板主或小组长之申请撤销而撤销(参本板置底
Violation 板业务管辖范围与认定标准第六点)。
使用者因信件谩骂而遭开处罚单,本板因管辖问题并不考量发生在看板
上之申诉事由,即使被检举人为遭板主误为水桶甚至违法水桶,本板仍认
为使用者应恪守网络礼仪、信件礼仪,只要使用者于信件中有不当字眼遭
检举,本板即援站规将其处罚,并不因被检举人为板主而降低对其之保护。
至于板主刻意保护申诉权益而未检举则概非所论。
故本案申请碍难同意。
另,若 群组长担心因为本板开处罚单,影响了使用者之发文申诉权益,
群组长可于看板前 按 e 进入设定,然后选 (E)设定,
略过板名板主等基础设定之后,选 设定读写权限(Y/N) 按 Y,
于设定发表权限列表中将"违法通缉中"之选项更改为 X ,
如此该看板就算有罚单亦可发文申诉,对于板主收信阅信权利及使用者申诉权利
即可两全,亦更加符合站规对板务、法务之权限划分。
以上。若 群组长、板主不同意可向 PttLaw 板发文申诉。
法务 longbow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