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nba版主abc7360393判决标准不一

楼主: Chtgo (暗黑三的世界)   2017-10-08 21:55:48
※ [本文转录自 Chtgo 信箱]
作者: abc7360393 (九月狂牛)
标题: Re: [申诉] chtgo
时间: Sat Oct 7 22:56:25 2017
※ 引述《Chtgo (暗黑三的世界)》之铭言:
: 版主您好
: 这是我最后一次向您申诉
: 您上次的信件中说我是因为讲的内容非事实造谣引战,所以桶我
: 我解释了以后,你又找另一个理由
: 说是因为我反串 所以违规
: 请您指明违规原因,别每次理由都不一样
: 好,讲到反串这件事
: 你是认为我反串“勇迷”吧
我哪时候说过你是反串勇迷
你下面的推论都不对阿
: 但是,会讲“蛹蛹”这种近乎戏谑勇士球员的用语
: 会是勇迷吗?
: 就好像会提到黑刺迷,姆迷的这种人,会是马刺迷或是LBJ迷吗
: 拜托好吗? 有点常识都知道会讲勇士球员“蛹蛹”的。绝对不是勇迷
: 那你说我反串勇迷? 你这种讲法合理吗
: 另外,你为什么都不回复我那里违反3-12的地方呢?
: 完全不解释?
这个更好笑 3-12就是违规讨论球迷,然后你现在一句蛹蛹不是指球迷就想带过?
不想打嘴巴脸自己凑过来?
: 照你上述的说法更好笑,我反串勇迷,然后攻击勇迷,我攻击我自已???
: 还有,你的回答我完全不知道你再讲什么
: 以下是你的回答
: “你可以评论一个人 容易生气、待人处事很差 这是OK的
: : 但如果你评论一个人 杀人越货 那他可以告你对吧?
: : 总之 不要钻法律漏洞啦”
: 我什么时侯评论一个人 杀人越货了?
这是比喻 我下面有解释 相信你应该学过比喻两个字
我是比喻行为
: 第一、我有针对“特定人吗”
蛹蛹不是特定人喔
: 第二、“杀人越货”是违背法律的行为, “人品不重要 会打球就好”这里面那里违法了
: 用这种东西告我? 这是一样的事吗?
......
: 请就事论事好吗? 你是版主.....
: 还有重要的一点,请勿随意攻击我
: 我那里有钻法律漏洞.....
: 虽然你桶了我,但我还是对你很客气,因为你在尽你的职责,这是无薪的工作
: 但是你桶我的标准和板上容许的发言标准不一致
: 要就全部禁止,要就全部容许,而不是凭着你一人的好恶
: 另外,我最后说一次
我也是对你很客气,但我没想到你逻辑这么棒
你自己就是不怀好意在引战,被水桶不知道在不甘心什么
我简单归纳好了,你抓着打的点基础在于
1.我说你反串勇迷 这句就不成立了
我的意思是 你反串别人说了什么话
2.说我拿杀人越货来比喻 拜托 我明明讲得很明白
行为跟态度是不一样的 那我问你 你上篇回文的比喻就很好吗?
你的比喻本身就不对 我只是拿另一个比喻来说明哪边不对
: “蛹蛹”只能够泛指勇士球员、球团,你没有任何的“証据”指出我是在说勇士球迷
: 要说勇士球迷,会用“蛹迷”这种字眼好吗
: 以上最后向您申诉,请就事论事回复我的疑问
: ※ 引述《abc7360393 (九月狂牛)》之铭言:
: : 这句话并不属于反串喔,反串的定义不仅是“非事实”
: : 姆迷7pupu →这是一种引战没错,但比较像攻击,这只是在猜测别人的态度
: : 勇迷会说 →这是猜测别人的“行为”
: : 情绪、态度这种东西是可推论的,但是行为必须表现出来阿
: : 你可以评论一个人 容易生气、待人处事很差 这是OK的
: : 但如果你评论一个人 杀人越货 那他可以告你对吧?
: : 总之 不要钻法律漏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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