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NBA版 板主namie810303 判决过重

楼主: JotaroKaga (幸福回忆的幻灯片)   2017-06-20 22:33:32
※ [本文转录自 JotaroKaga 信箱]
作者: namie810303 ()
标题: Re: [申诉] ***JotaroKaga***
时间: Tue Jun 20 06:00:07 2017
※ 引述《JotaroKaga (幸福回忆的幻灯片)》之铭言:
: (1)申诉人:JotaroKaga
: (2)受处分公告文章代码:1PH-iQU2
: (3)申诉理据:
: 版规6.1中明订
: 累犯次数计算方式
: 以违规当下往前推三年内(2016.01.01前记录不算,以2016年后为主)为区间
: 若某A于2016.12.02违规,则计算2016.01.01-2016.12.02的违规次数。
:   (板规6.1之前三个月的警告记录,属违规记录仍计为累犯次数
: 板规6.1之前的违规,仍可适用三个月可消除违规乙次)
:   遇特殊情况,版主有权视情况调整罚则内容,但须于公告中说明.
: 若以2017.6.19违规当下往前推三年
: 依据板规的违规计算区间应是以2014.6.19至2017.6.19为区间计算累犯次数
: 而本人历年来在nba版的违规日期如下
: 2012.10.26(无水桶,仅有遭到警告)
: 2012.12.24
: 2013.1.3
: 2013.2.20
: 2014.2.23
: 然而本人上一次遭到水桶日期为2014.2.23 文章代码:1J2UXv4G
: 且已经三年二个月不曾有任何违规
: 为何竟是将历年来四次所有水桶纪录皆计入为加重刑期的依据?
你连本次是第六次出现在公告文
在版主群的认知里 已经是长期违规者
且看过你过往的违规纪录
都是一样的违规为主 讨论球迷 攻击球迷
版规也有提到 版主有权视违规者过往纪录和动机决定是否给予减刑
另外 你要讨论交易与否 为什么一定要讨论球迷行为和酸球迷
: 另外公告中指本人文章违反版规3-10
: 是否请您明确指出文章中的哪个句子违反硬限制?
通篇弹迷 弹迷
你可以看看过往公告 已经说过这是软限制 应该说 你不正常的打球迷名称 大量使用情况
下 都是违反软限制
你也不喜欢 你一直被称 肩迷 肩迷的吧
以上 还有疑问 请洽组务申诉
: (4)原判决文:
: JotaroKaga 文章篇违反3-10 3-12
: 观其过往在板上水桶纪录连本次达六篇 且都为攻击特定球迷
: 为长期违规者 不符合减刑条款
: 上次为四犯 +2 =6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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