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Elephants-OrcaKW-2015/12/24

楼主: JUNstudio (agGREssion)   2016-01-03 18:09:02
裁定
根据板主的沟通内容,申诉人的罚则重新调整为水桶30日
理由
1.申诉人原始判决应为水桶3日
根据板主的判罚公告(注1),申诉人的文章违反版规A-4,应处以水桶噤声3日。
基于尊重板主自由心证,认定判决过程应无瑕疵,因此这部份没有争议。
2.申诉人的延伸判决为永久水桶
之后板主根据检举,延伸认定申诉人“恶意不尊重”象队球员而适用版规D-3,进
而处以终身水桶之罚则。以版规来看,这部份的判决也没有问题。
3.申诉人是否为象迷/反串,尚待检验
象板板主根据版众检举,认定申诉人在Baseball板的违规情事(注2)足以证明其
为反串者,进而适用版规D-3而处以终身水桶。然而申诉人于沟通过程中表明自己是
象迷(注3、注4)应不适用版规D-3,不至于处以终身水桶。
因此,问题在于申诉人到底适不适用版规D-3。
板主在沟通过程中表示,根据现有资料,实难判断申诉人具备象迷身份,进而得以
规避版规D-3的处分。这样的判断是基于板主本身的自由心证,小组长觉得并没有问
题。只是,版规D-3当中并没有表示此条文不适用于象迷,因此申诉人就算是个象迷
,也不代表他拥有版规豁免权。
4.“神主牌”一词有贬意
虽然“神主牌”这个词汇,在一般人的认定中并无正面或负面意义,但是在申诉人
的解读当中,是将这个词汇作为负面符号来解读(附5),在这情况之下确实是适用
象板版规D-3“不尊重本队球员”。而申诉人在过去三个月内密集使用此词汇批评某
些特定球员,确实会让象板的板主以及相关检举人认定申诉人有违规情事。
须知道象板的使用者相对于棒球板来说较为小众,有些词汇的执法适用标准绝对是因
各版文化而异,既然板主认定申诉人在他板使用此词汇有侮辱到自家球员,那么将申
诉人的罚则扩大成为永久水桶,那也就没有问题了。
彭政闵可不可以被批评?当然可以。但前提是你要用对的文字,在对的地方。
这点申诉人在申诉文(注3)做出说明,表示自己爱之深责之切,从这篇文章确实没
有感受到申诉人对于某特定球员的诋毁;但根据相关检举内容(注2、注5),申诉
人却用情绪性字眼批评该球员,所以板主无法接受申诉人在违规之后的说法,这点是
很合理的。
5.板主在沟通过程中释出善意,值得赞许
作为一个组务管理员以及网络使用者,个人对于“永久水桶”这个罚则的存在是相当
反感的,因为这确实剥夺了使用者讨论的权利。只是言论自由与言论规范始终都是相
对的两方,既然会有使用者违规,某些终极的处罚方式确实有其必要。
在这个申诉案当中,小组长乐见板主尝试收回永久水桶的判决,并愿意给予申诉人机
会。纵然最终调整成水桶30日的判决并未成文于正式版规内,但这是板主的自由裁量
权,使用者与管理员都应给予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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