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Elephants板主Runken判决不当

楼主: Holusong (@@)   2012-06-27 21:09:55
  谢谢组务给我澄清的机会,往下就被申诉人陈述不实之处,提出说明。
(共分为10点和附录1&2)
※ 引述《Runken (水瓶神话)》之铭言:
: 2011/7/7
: Holusong板友在转播文中刻意针对人的言论让部分板友不悦(有收到信检举)
: 然而,由于此事并不是很严重,且我本着以和为贵的精神
: 我先与Holusong用信件告知,希望可以不要有那样针对性的发言
: (我对于一些争论,有时会先跟板友讨论or说明)
1.被申诉人所提到的"转播文中刻意针对人的言论",实际上是我本人对黄仕豪
   是否受教提出的质疑,当有板友推文表示不悦时,我在同篇的推文中有说明,
   并出于尊重板友,对让板友感到不悦致歉。(20mins内)
   令人不解的是,被申诉人从未因该事件"主动"写信给我,我是在同篇推文中遭
   被申诉人以"推文"的方式"提醒""警告",我是在被"提醒"or"警告"之后,主动发信
给被申诉人,
   首先说他用信件告知我就是不实的陈述。
   (相关来信我全部有完整保留,随时欢迎查证)
: 然Holusong板友回复信件,开头就已经先致歉
: 随后想跟我讨论"某些批判性的讨论风气问题"
: 但Holusong认为他当下的发言是因为近期都有这样的言论
: 所以他自认没有问题且认为我双重标准
: 我的回应是,就算近期有这样的言论,也不代表Holusong板友就可以这样做
: 虽然都无违反板规,但Holusong板友较其他人而言,言论比较有攻击性且针对性
: 且会在无关此事的转播文内出现类似言论,这样的举动也被板友注意到
: 但板友多半是看到他有类似言论才会在该篇与他笔战、争论
  2.说我"回复信件"开头先致歉,跟第一点提到的扭曲事实是连续性的谎言,
   
   我于2011/7/7(20:13:27)写给被申诉人的第一封公务信函,开始是这样说的:
   
   " 版大你好,
    首先对我的推文让某些版友觉得不舒服致歉.
    想藉著这次机会跟版大讨论某些批判性的讨论风气问题, "
被申诉人陈述指称,我"认为他当下的发言是因为近期都有这样的言论",所以我自
   认没有问题,指控我说他"双重标准",完全不是事实,真的要说人格污蔑,这样扭
曲事实的指控恐怕才是最标准的示范。
★Runken 你说我双重标准?? [07/09/2011 03:02:13]
To Runken: .... [07/09/2011 03:02:16]
To Runken: 版大...我是说那篇推文 我想讨论的是双重标准 [07/09/2011 03:02:35]
★Runken 我都说了 你们讨论的东西 我没兴趣 那你还跟我说干蟆?? [07/09/2011
03:02:36]
★Runken 所以 你是说我双重标准?? [07/09/2011 03:02:47]
★Runken 你到底想说啥?? [07/09/2011 03:02:52]
To Runken: 干扰出棒啦 [07/09/2011 03:02:55]
To Runken: 信里面都有...你可以确认阿 [07/09/2011 03:03:03]
★Runken 那我不想讨论啦 [07/09/2011 03:03:03]
   此外,"Holusong板友较其他人而言,言论比较有攻击性且针对性"请问是板主依照
   板规授权的的标准判断的,还是突显被申诉人对我个人的"特殊看法"?
   请问什么叫做"板友多半是看到他有类似言论才会在该篇与他笔战、争论"?
被申诉人这样的发言,不正是把自己的"双重标准"展示出来,很可惜,我在去年还
   没有看得那么清楚,被申诉人身为板主,若真的有板友在"笔战""争论"到影响板面
   了,是否应该是秉公依照板规去处理,而非针对我个人,只因为他"认为"我"言论比
较有攻击性且针对性",然后帮其他板友的行为与发言合理化。
  
: 象板文章 #1FrTlqja 就是Holusong板友的文章,非常理性也具讨论性
: 下面的推文就没有针对性的攻击推文出来了
   3.被申诉人这边提到的#1FrTlqja,是一篇关于OPS+的"数据分享文",
    完全没有个人意见表示,举一篇数据分享文给与"非常理性也具讨论性"的评价,
    论证说"下面的推文就没有针对性的攻击推文",根本是莫名其妙。
: 所以我持续与他用信件沟通,往往都是他起头,后面才有人跟他战
: 但他始终认为我双重标准且不认错(但一开始却先道歉了)
   4.从2011/7/7到今天为止,
   
    A.本人寄给被申诉人之信件:
申诉相关者   3封(均为2011/7/7)
    疑似违规的检举 4封(均为2011/7/8,内容都很简短)
    B.被申诉人来信:
回复申诉者   2封(均为2011/7/7,时间为晚上8:52和10:27)
写信骂我    1封(2012/6/5)
    (亦含有小部分公务说明)
    C.水球纪录
与公务相关者  1次([07/09/2011 02:25:06]由Runken主动丢我,
              也是由他结束于[07/09/2011 03:12:58])
上面所列,全部均有资料备份可供查证,被申诉人所谓"持续用信件沟通",
   明显和事实不符,至于说"往往都是他起头,后面才有人跟他战"如前面提过的,
   突显的是被申诉人对我个人的"特殊看法"。
  
   至于说我不认错,一开始却又道歉,这边令人啼笑皆非,我一开始就说明过,
   "对我的推文让某些版友觉得不舒服致歉",跟他有没有双重标准有何关系?
   今天要我跟他认错什么?他以什么身份说这种话?
何况去年七月事件发生伊始,我并未对他做出双重标准的指控,这部分完全是
   不实陈述,如前已述明。
    
: 随后两天内,Holusong板友寄了五篇检举文给我
: 但这些东西都是跟近期那些针对性言论类似,既然我之前都没有开罚,当然这次也没有
  5.我寄了几封,有记录可查,详细数字如上所列,照被申诉人自己的"人格污蔑"标准
,此处又是一个人格污蔑的标准示范。
: 不过我主动与Holusong板友水球讨论,告知他,若他认为那些言论是违反板规
: 那他自己也的言论也会违反板规,而且违反的量足以让他终身水桶
: 只是很简单的告知,或许我的口气稍为严肃
  6."如果按照你的标准~你会先被终身水桶~请自重"
  这跟被申诉人这一年来用板规"威胁"板友之言行如出一辙,什么叫稍微严肃?
对被板主"提醒"or"警告"的板友来说,这就是一种言语威胁,有类似情况者已举证于
 申诉本文中,兹不赘述。
: 而Holusong板友就开始跟我争论他的言论没问题之类的,也拉了一些无关的事来扯
: 一下说抱歉,一下说自己没问题的,到后面根本不是讨论
: 所以我不想继续这样无限循环下去,所以告知他我的标准就是这样
: 而Holusong板友却一直跟我争论那些东西
: 所以到后面我就说明,既然无共识,那就不用讨论了,请停止
: 但Holusong板友却还是一直传水球给我,所以我最后把他设黑名单
: 到这为只是去年的事情
  7.被申诉人在他自己的推文第二句和第三句就指控我,不可能会有理性的讨论,
  说我听不懂他说的,他何须再回应,而当时我说了什么呢?
To Runken: 版大,我的标准? 请看18466 又有人找上门来了. [07/09/2011 02:26:10]
To Runken: 我一直拿版规请教,你并未回复我,只叫我自重? [07/09/2011 02:26:33]
To Runken: 请问象版只有我? 还是你只看我的推文觉得有意见. [07/09/2011 02:26:54]
To Runken: 期他都是符合版规的理性讨论? [07/09/2011 02:27:22]
这样的内容像是"开始跟我争论他的言论没问题之类的"?
  被申诉人避重就轻,扭曲事实的陈述,在此必须加以辨明。
此外,水球的结束是这样的:
★Runken 你早点休息吧 话题结束 [07/09/2011 03:11:14]
To Runken: 但是还是不知道版规的标准是什么. [07/09/2011 03:11:16]
★Runken 请去问CK版主 [07/09/2011 03:11:28]
To Runken: 我有写信问他,看你没收信,想说你可能周末要忙. [07/09/2011 03:11:53]
To Runken: 你丢我水球,已经很令人意外了. [07/09/2011 03:12:05]
To Runken: 当版主吃力不讨好,辛苦我绝对体谅,没有要找碴,谢谢. [07/09/2011 03:12:\
36]
★Runken 请别再传水球 就这样 [07/09/2011 03:12:58]
之后我就被黑名单了,和被申诉人之间最近的连系,就是遭被申诉人警告处分
  (2012/6/5),并于同日写信来骂我,中间完全没有交集,被申诉人口口声声指控我骚
扰他,从上面的推文末段,是否恶意骚扰他,可以请组务与大众公断。
  8.被申诉人少数并未不实陈述的部分是,以上确实是去年的事,但其不当行使职权与
  执行板规之双重标准的作为可不是只有去年而已,关于执行板规的部分,举证附于文
  末。
: 而今年,由于类似针对性言论有增加的趋势,且越来越容易引起板友间的笔战纷争
: 所以今年的执法就变严格,一句两句还可以接受,但持续性的就不行
: 近日就有板友因为这样的言论被水桶
: 也因为执法严格后,Holusong板友的言论就违反板规,给予警告一次
: 对于这判决我自认公平,也因为Holusong板友之前有跟我争论此事
: 所以对于这判决就比较小心翼翼,最后也给个警告,希望让他知道此事的严重性
  9.照被申诉人所谓的执法严格标准:"一句两句还可以接受,但持续性的就不行",
如同申诉本文所论述,本人是参加该板友开启的讨论串,所言均有所引证,也在
  推文当中言明是在讨论,申诉本文已详加述明。
  (参照Elephants板#1Fib_R3i和#1FmXv6XV的热烈讨论尚为板规所容许,均是五月份的
   近期例证,难道所谓执法严格是从本人受处分开始?)
: 然而,就算认为判决不公,也不应该拿我跟其他板友聊天的推文来当证据
: 与vashwu板友的言论就是因为他无关紧要就推了一句
: → vashwu:至于版主没看见 或是 不处理 就是另外的事情了 05/04 13:00
: 我觉得这有在威胁且在放话,所以就说,是这么想被板规七桶吗(完全无关就被扯进来)
: 但Holusong板友检举这边就真的很莫名其妙
: 板规给与板主裁罚权,而我自认都有照一定的规则走,所以真的觉得很莫名奇妙
: 最后重申
: 去年与今年的状况不一样,板主处理较为严厉,且之前已经有人因为这样的事情被水桶
: 且拿无关联性的东西来当说词,我真的觉得很莫名奇妙
10.被申诉人的标准不一致,这段陈述正好是最佳范例,
  什么叫"拿我跟其他板友聊天的推文来当证据"?该名板友都说了:
推 vashwu:你是在威胁我吗? 你认为我犯了版规七要桶就桶阿 05/04 14:10
   觉得被板主拿板规七威胁桶,哪里像是跟被申诉人在"聊天"?
   如果这样算聊天,我被处分的相关发言,算不算是在跟板友聊天?
   照被申诉人的标准,板友对板主的具体作为有意见,提出看法有何问题?
To Runken: "跟你支持的振总意见一致不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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