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DCARD看到有人分享的判例:
在10年前某个验收官验过一个工程
那个是活动中心上面放上蓄水池
屋顶可承载20公分水深
后来那个活动中心屋顶塌陷
原因是排水管被树根堵住没人清
水深变40公分
承载2倍重
最后那个验收官被判刑求多少年我有点忘了
反正下场不是很好,好像在精神病院吧
同为监造技师也一起进去
另外一个是采购案
主办人办委设工程
上级主管交代换别家
以最低标决标
然后开标时开标纪录写低于底价70%显不合理
决给次低标
后来被起诉图利
原因是过去往年这家也是,所以被认定说图利
因决标费用增加,有明知故意图利第二低的厂商
后来缓刑1年,但工作也不见了
这种案例,只能说就算在怎么小心,不受控的还是很多。
只能说夜路走多还是会碰到鬼
关于这两个判例 采取什么做法都会有事吧?
如何完美回避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