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讨厌那些寄生吸血老鼠会
不知道如果会员没缴常年会费
是否会影响持续受聘资格
查了营造业法,只说专任工程人员应加入公会
但没说加入公会后没缴常年会费会怎样
营造业法有说违反技师公会章程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停止执行主任技师营造业务处分
但公会章程只说没缴钱之后要一并补缴而已
有人有实务的经验可供参吗
第7条第2款
前项第一款之专任工程人员为技师者,应加入各该营造业所在地之技师公会后,始得受聘
于综合营造业。但专任工程人员于县(市)依地方制度法第七条之一规定改制或与其他直
辖市、县(市)行政区域合并改制为直辖市前,已加入台湾省各该科技师公会者,得继续
加入台湾省各该科技师公会,即可受聘于依地方制度法第七条之一规定改制之直辖市行政
区域内之综合营造业。
第60条
营造业专任工程人员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至第七款规定之一、第四十一
条第一项规定或违反各该技师公会章程,按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二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停止执行营造业业务之处分;其停业期间,并不得依技师法或建筑师法执行相关业务。第
六十六条第四项之技师有违反各公会之章程情节重大者,亦同。
第六十六条第四项受委托执行综理施工管理签章之技师,违反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至第七款
规定之一,或未加入公会,或受理委托签章后未逐案向工程所在地之直辖市或县(市)主
管机关报备登录者,予以警告或二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停止执行营造业业务之处分;其停业
期间,并不得依技师法执行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