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一例一修通过 营造未来状况?

楼主: BonJovi1983 (It's my life.)   2016-12-14 20:26:15
一例一休的定义:
一例:固定要休假的日子
一休:可以配合加班,弹性上班的日子。
劳动基准法规定:
一周七天,工作时数40小时,一天固定休假日子,一天可以配合弹性上班。
也就是强制规定只能工作40小时,超过40小时则违法,可向劳动部检举。
经检举列入调查本册,后续追踪开罚。
40小时的定义:
星期一 ~ 星期五总和工作时数40小时
星期一 ~ 星期六总和工作时数40小时
星期六也可以改成星期日
也就是强制规定,一个礼拜只能工作40小时。
依照公司规定,订出星期几为(例假日),星期几为(休息日)。
假设一天上班8小时,只能工作五天;
假设一天上班6小时,可以工作六天,
问题工作六天,势必会动到休息日,在休息日工作,就是加班。
依照劳动基准法的规定,在休息日工作者:加班费(算时薪)
两个小时 (4/3)*120*2 = 320元
三个小时 (5/3)*120*3 = 600元
三小时以上都是以(5/3)计算
四小时 (5/3)*120*4 = 800元
未满四小时,以四小时计算;四小时以上,未满八小时,以八小时计算。
未来的趋势,公司的规定订法就是一周工作时间以40小时为规定上额,
超过40小时,就是违规。 再订出一周内何日为例假日,何日为休息日。
不好意思,以上为小弟对新的劳基法解读方式!有错请打脸!
作者: GonVolcano (火山君)   2016-12-14 22:50:00
工作以小時計算,誰敢去檢舉超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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