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地震屋毁论责的人员

楼主: nicetree (nicetree)   2016-02-15 12:57:22
这次维冠大楼倒塌,目前检察官收押的相关人士有三人
林辉明 建商负责人
张魁宝 设计建筑师
郑进贵 建筑师(看新闻找不到他到底是监造?设计?)
但通常工地执行的工地主任、品管人员怎么都不见检察官通知去约谈?
另外想请问,负责报勘的监造建筑师如果只是每层楼浇置前查了四五支柱梁板
是不是就没事?
反而是工地现场负责的营造工程师要负责任?
作者: lariat (幸福 自由 富足)   2016-02-15 13:01:00
话说当时好像不用技师签 建筑师签就好
作者: onepiecefan (OPfan)   2016-02-15 16:14:00
私人的不用品管人员...现场工程师是有可能有责的~
作者: OhMyHair (QQQQQQQQ毛毛毛毛毛毛)   2016-02-15 20:31:00
正常不是工地负责人?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6-02-15 21:06:00
新闻不是有报 营造厂老板已经过世
作者: aipo (....)   2016-02-19 23:58:00
现场工程师是最倒楣的,有责无权,看不下去只能自己另寻出路出事了还会因为你曾经待过而被约谈,结果赚的是人家的皮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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