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造访这个版,看到许多基督徒对这个外邦人的身份与代表的意义并不清楚,我前面稍微提了一下这个观念,还是有许多基督徒并不明白,所以今天我要来透过圣经,也就是神的话,来探讨一下神眼光中的外邦人和以色列人是什么。
在开始以前,我要不断的重申一件事,就是神的话不会互相矛盾。这是大原则,不能、也不可能被破坏。如果我们的解经造成了圣经上面的矛盾,那就是我们的问题,绝对不是神的问题。
我们先很快地翻一下新约圣经,看一下圣经里面是如何称呼那些信主的外邦人。
例如“因此,我保罗为你们外邦人作了基督耶稣被囚的,替你们祈祷。”(Eph 3:1–6)
这里保罗写信给外邦人的信徒,他指这些外邦人信徒(你们)为“外邦人”,而非“以色列人”或“属灵的以色列人”。
例如“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 (Ga 2:12–14)
这里的外邦人是信主的外邦人,这里也是称他们为“外邦人”,而不是“以色列人”或“属灵的以色列人”。
例如“所以你们要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你们一样,使荣耀归与神。我说,基督是为神真理作了受割礼人的执事,要证实所应许列祖的话, 并叫外邦人因他的怜悯荣耀神。如经上所记:“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称赞你,歌颂你的名。” 又说:“你们外邦人当与主的百姓一同欢乐。”又说:“外邦啊,你们当赞美主!万民哪,你们都当颂赞他!”又有以赛亚说:“将来有耶西的根,就是那兴起来要治理外邦的,外邦人要仰望他。”
这里所指的“你们”还有“外邦人”,都是指信主的外邦人,圣经对他们的称呼是“外邦人”,而不是“以色列人”或“属灵的以色列人”。(罗15:7-12)
还有许多例子,不胜枚举。这里显示的证据就是,信主的外邦人,在圣经里面还是被称作为外邦人,而不是变成以色列人或属灵的以色列人。圣经里面从来没有这样说过。
接下来要处理的问题是,有些经节似乎看起来好像在暗示信主的外邦人,变成了雅伯拉罕的后裔,因此许多人用这些经文当作信主的外邦人成为属灵的以色列人的证据。但一开始我们前面提到,神的话绝对是一致的,不可能互相矛盾,会产生矛盾是因为对于整个经文段落意思的缺乏掌握,以及对于整本圣经神的计划与脉络的不了解所导致。因此,在这里我们来逐一的给这些带来疑惑的经文做一个正确的解释。
“但这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罗马书 9:6)
以色列人认为他们是神的选民,所以只要生来是以色列人,都能有肉体和属灵上面的祝福,例如都能死后上天堂。但保罗这里要和以色列人所说的是,唯有那个余民,也就是真正信主的那部分以色列人,才能够享有属灵上的祝福。这段经文从来不是去解释信主的外邦人也变成了以色列人,而是要把信主的以色列人从整体的以色列民族中间分别出来,那个才是以色列选民的真正含义。简单来说,一般基督徒或教会以为这段经文是扩张了以色列人的定义,但实际上正好相反,以色列人的定义是更加的严格!保罗的意思是说,除了肉体是以色列的后裔,还要加上信主,才是真正的
神眼中的以色列选民。
保罗自己都说了,神的话绝不落空,神在旧约应许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大卫等人的事,绝对会成就,怎么现在一大堆人认为到了新约,旧约的应许就失效了呢?你们把所谓的旧约律法与神和以色列立的约混在一起了,所以会看不懂保罗在说什么。
所以简单来说,保罗把整个以色列分成两组,就是信主以色列的与不信主的以色列,和外邦人没有关系。
罗马书 9:7–13: “7 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8 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9 因为所应许的话是这样说:“到明年这时候我要来,撒拉必生一个儿子。”10 不但如此,还有利百加,既从一个人,就是从我们的祖宗以撒怀了孕,11 (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12 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13 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保罗延续两个以色列的观念,用上面这段话来作为例证,第一个例证是罗9:7-9,这里是在说,只有相信的肉身后裔才是亚伯拉罕真实的后裔,不是指所有的肉身后裔,只对那些应许的儿女、也就是应许给予的儿女的肉身后裔才是真的后裔。
第二个例证是罗9:10-13,是以扫和雅各。在前面第一个例证,是两个儿子,同一个父亲,但母亲不同;但第二个例证是双胞台,父母都相同,这里保罗说明四件事:第一是,以色列虽然失败,但神没有失败,一切都在神的计画里面进行。第二是,属灵的祝福不是来自肉身的遗传。第三是,是藉著神的恩典,完全出于神的旨意。第四是,单靠肉身遗传不会得着这些应许,他们是靠肉身遗传和属灵分赐得到的。这里保罗并不是说,以色列的应许被夺去给了现在的教会,而是说,这些应许只给以色列的信徒,如同彼前2:1-10所说的,这是给以色列余民的属灵应许。(彼得前书갊O写给以色列人的书信,从书信的开头就知道了,并不是给写外邦人的,这点要注意)
所以根据前面的例证,可以得出一个道理,在肉体的范畴,就算是亚伯拉罕的后裔,都不能作为成为以色列人的凭据。所以用相同的道理,在属灵的层面,单是只有在属灵上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也不足以作为成为以色列人的凭据。只有在肉体以及属灵上面都满足条件的人,才能称为以色列人。
“正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Ga 3:6–9)
许多人用这段经文作为外邦人信主后变成属灵的以色列人的证据。但事实上,这里所谓亚伯拉罕的子孙,children of Abraham,这个children 或是
son在希伯来文的意思里面时常被用来代表follower,也就是追随者。那为什么要用追随者这个字呢?因为亚伯拉罕代表因信称义,而我们外邦人也因着追随亚伯拉罕的脚步,用信心称义,所以被称之为亚伯拉罕的子孙。这是这段经文的真正意思。就算我们成为了亚伯拉罕的子孙,我们就能称自己为以色列人吗?当然是不行的,按照这个逻辑,现在有需多阿拉伯世界的民族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但按前面神的说法,连他们都不是真正以色列人,何况是我们外邦人?
“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 (Ga 3:29)
这段话和上面同样的道理,光是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不代表就是以色列人,否则阿拉伯国家的人都可以称自己是以色列人,这个逻辑在属肉体与属灵的层面上是同样的道理。
“11 所以你们应当记念,你们从前按肉体是外邦人,是称为没受割礼的,这名原是那些凭
人手在肉身上称为受割礼之人所起的。12 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
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13 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 ”(Eph 2:11–13)
“6 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藉著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 (Eph 3:6)
我们把以上两段经文和加拉太书3:29合在一起看,会更容易明白。我要再一次强调,神的话是一致的。在以弗所书3:6这段话里面,他用fellow-partakers of the promise in Christ Jesus through the
gospel,而partaker的意思是参与分享的人。这里的一个问题是,我们信主难道与以色列人一样,获得了神给以色列的“所有”祝福吗?前面以弗所书2:11-13已经说了,我们原本与诸约无关,是没有指望的,但靠着基督的血终于得以亲近神。神在旧约的时候,例如申命记28章对以色列人说的那些话,对我们外邦人适用吗?这些是神单单对以色列人所立的约,而且是关于“肉体上的祝福”,就是如果以色列人守约,神也会守约,祝福这些以色列人在地上的日子充满神的恩典,超乎万民之上,这些肉体上的祝福与我们外邦人无关。
为什么这样说?保罗在罗马书15:27已经说了答案
“27 这固然是他们乐意的,其实也算是所欠的债。因外邦人既然在他们属灵的好处上有分,就当把养身之物供给他们。”(Ro 15:27)
保罗的意思是,外邦人因为信主得了从亚伯拉罕那里的“属灵上的好处”,所以我们供养传福音给我们的犹太人本是应当的。保罗并没有说外邦人在“属肉体上的好处”有分,只有在“属灵上的好处”有分。另外,这里所提的外邦人也是信主的外邦人,保罗没有用“属灵的以色列人”来称呼外邦人。
最后,“28 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29 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 ”(Ro 2:28–29)
在这段经文,有人会用29节来说外邦人信主就是真犹太人。但我们应该要仔细看保罗说画到这里的时候,他是在和谁说?从17节开始,保罗说“你们犹太人...”,所以我们知道保罗是特别对犹太人说的话,那么说这段话的意思就不应该突然提到外邦人,这是不合逻辑的。保罗这段话的意思是,你们这些犹太人不能只做表面守律法的犹太人,因为光是外在的这些条件不足以作为一个真犹太人,更应该要加上心里相信,才是真犹太人。这个对于真犹太人的定义一直都是更加严格的,而非扩张解释。
所以根据以上的经文与解释,我们可以知道,真犹太人或真以色列人的定义是,外在、也就是肉体以及内在、也就是信心,两者都要符合条件,才能称之为真犹太人或真以色列人。圣经从未教导我们说,心里相信就变成以色列人,这是不符合真理的教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