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基督徒可以纹身(刺青)吗?

楼主: ostracize (bucolic)   2019-04-01 07:17:18
作者:周子坚
https://mp.weixin.qq.com/s/4IPtAVbFklUgeoNx6GFHYA?fbclid=IwAR0WTEsQK-2l_dcXCF5hYqs_33EfIzRP4jlIZgpSwa71Nsu5TIqr_dt4J7E
本人最爱阅读清教徒、司布真、赖尔、钟马田、宾克、约翰麦克亚瑟、约瑟派博等人的书
籍。在阅读之余,不忘常常提醒自己,听道之后要行道。认识神的主权,却不肯在凡事上
顺服神,这教义对你有何用处?读清教徒,却不效法清教徒的敬虔清心,读来有什么益处
?遗憾地,我看见越来越多自称为改革宗的信徒,只把改革宗及清教徒神学放在头脑里,
但不能在生活上及言行上彰显出来。其中一个例子是曾劭恺先生的言论。
曾先生近期关于刺青的言论,我心里实在不能说阿们。然而,更令我难过的是,曾先生持
那些观点及言谈态度与清教徒如此不符,竟然可以在神学院教清教徒神学,这真是一个极
大的讽刺。若清教徒神学不是用来实践,神学院为什么要教?神学生为什么要学?究竟有
多少人读过清教徒的生平传记,知道他们的生活是怎样保守敬虔?神学与生活是分不开的
。曾先生的解经及教导,恕我这样说,是带领弟兄姊妹(特别是年青的)走向世俗之路,
企图把圣经中大部分“分别为圣”的观念打消。所以我不得不指名道姓的公开评论(我很
少这样作)。现在让我逐一分析曾先生关于基督徒可否刺青的言论。
曾说:之前在一篇帖子里探讨基督徒对刺青、饮酒、抽烟的看法。在教会里最常见的,就
是引用林前八章来处理这些问题。在此我提出以下几点。(一)在华人教会中,“绊倒人
”往往有“使人不舒服”、“冒犯人”、“得罪人”的意思,譬如牧师刺青会让很多信徒
感到被冒犯,甚至觉得牧师犯罪。在此意义上,我们往往听到这样的论述:若刺青叫弟兄
跌倒,就不要刺青;若喝酒叫弟兄跌倒,就不要喝酒。
回应:首先,曾先生说‘在华人教会中,“绊倒人”往往有“使人不舒服”、“冒犯人”
、“得罪人”的意思’。请问曾先生强调“在华人教会中”是什么意思?“华人教会中”
就一定是错,“西方教会中”就一定是对?很明显,曾先生要想用“西方教会”来比对出
“华人教会”的不是。请问曾先生在外国读神学了几年,去过多少间教会?他如何确知西
方教会的解释与华人教会的不同?我读不少西方的属灵书籍,西方保守福音派的解经方法
(新神学派不要说)与华人保守福音派基本上差不多。曾先生不必用西方教会的解经来批
判华人教会的解经。当然西方教会及神学还有许多我们华人教会藉得学习的地方,但不幸
地,这次曾先生正是把一个不是西方教会主流的观念企图引进华人教会。这就不是进步,
而是退步。
曾说:最常被引用的经文就是林前八13:“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
叫我弟兄跌倒了。”然而,这样去引申这节经文的意思,其实在解经上大有问题。我们要
注意保罗这段话的上下文。保罗是在说,偶像本没有能力,不能玷污神所造的肉,因此只
要知道自己吃肉时是领受神赐的食物,而不是在参与偶像崇拜,那么吃肉就不是犯罪。然
而,有些初信者不明白这道理,以为“吃肉”就是“拜偶像”,看到教会里面资深基督徒
都在吃肉,就以为这代表“基督徒可以拜偶像”,因此带着拜偶像的心态吃肉,那么软弱
的弟兄就跌倒了。这就是保罗在第10节所形容的情况:“若有人见你这有知识的,在偶像
的庙里坐席,这人的良心,若是软弱,岂不放胆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吗?”林前八章所提及
这些跌倒的软弱弟兄,并非居高临下地论断资深基督徒:“你们怎么可以吃这肉?你们这
是在参与偶像崇拜!”他们是误解了吃肉的含意,看到资深基督徒吃肉,就以为基督徒可
以参与偶像崇拜。
回应:这样解释林前八13,是本末倒置。整段经文是针对那些以为自己有自由去作,却不
顾软弱肢体感受的人。保罗责备那些自高自大的人。反而保罗没有责备那些信心软弱的人
。信心软弱并没有“居高临下地论断资深基督徒”,保罗也没有叫他们不要提及此事,是
你们信心不足,是你们的问题,是你们太律法主义。保罗完全没有这说。保罗是叫那些信
心刚强的人去迁就不吃,保罗也首先作榜样!今天主张基督徒可以刺青的人又如何?有照
保罗的吩咐去作吗?完全没有。他们一开始已经否认他们这样作会绊倒人。接着,他们又
判断那些提出异议的人为“居高临下地论断资深基督徒”。不是他们自高自大,不是他们
不理会其他肢体感受而一意孤行,而是提出异议的人“居高临下”地论断他们,他们反成
了受害者!
另外,请问曾先生所指那些“资深基督徒”是谁?难道赞成基督徒可以刺青的人就是“资
深基督徒”?反对刺青的基督徒是“信心软弱”的人?请问曾先生这是西方教会的主流解
释吗?
其实所谓信心刚强或信心软弱的人,不是我们主观去决定的。保罗之所以说不吃祭偶像之
物的弟兄信心软弱,是根据圣经里“凡物都洁净”的真理。有些肢体一时未能接受到,所
以不敢吃祭过偶像的食物。现在请问曾先生,“赞成基督徒可以刺青”代表有信心的资深
基督徒的圣经根据在那里?圣经在那里说神喜爱刺青?记载“凡刺青都是圣洁”的经文在
那里?将反对基督徒刺青的人看为“信心软弱”有什么用?退一步说,若那些反对刺青的
人就是“信心软弱”的信徒又如何呢?你们有打算照保罗的榜样及教训“放下身段”来避
免他们“跌倒”吗?若没有这个打算,你提出的整个讨论有什么实际意义?岂不是让你有
机会显扬把一下自己的高超辩论技巧,然后趁机揶揄你所看不起,神学不及你的“软弱弟
兄”不懂用头脑分析?
曾说:(二)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卷三十九章(论基督徒的自由)十一节写道:“我
们应当为了弟兄的软弱节制自己的自由,却无须理会法利赛人的假冒为善。”保罗在安提
阿指责彼得不与外邦人同桌,完全不顾虑是否会“绊倒”安提阿的犹太主义者(加二)。
我们不要忘记,圣徒西面在圣殿中受圣灵感动,论及主耶稣,宣告:“这孩子被立,是要
叫以色列中许多人跌倒,许多人兴起;又要作毁谤的话柄,叫许多人心里的意念显露出来
”(路二34)。主耶稣的福音要绊倒一切自以为义的人。因此保罗说“钉十字架的基督,
在犹太人为绊脚石”(林前一23)。这正是“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加五11)。讲得明白
一点,就是基督徒喝酒时,不需顾虑到教会里有些道德主义者会被得罪。
回应:曾先生就这样断章取义地曲解加尔文及圣经。请问加尔文说“法利赛人的假冒为善
”是谁?有可能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吗?加拉太书所提及的割礼派人士是真信徒吗?路二
34及加五11是属主的基督徒吗?曾先生连真信徒与犹太教徒都分不清,就开始批评“教会
里有些道德主义者”。我又想问“教会里有些道德主义者”是谁?是指那些假冒为善的法
利赛人?还是主张靠行律法称义的犹太主义者?他们是得救的吗?若未得救,他们就不应
在这个讨论当中。若你是想影射反对刺青或喝酒的基督徒就是“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及
“教会里有些道德主义者”,这不是骄傲自大是什么?我很少在公开辩论中指出人的机动
,因为很多时我们不清楚,所以不说,但有时因为太明显,也不得不指出来,恐怕对方不
知而一错再错。你本是想讨论基督徒可否刺青,但你把反对的人打为“假冒为善的法利赛
人”,“教会里有些道德主义者”,岂不是不知不觉地把你心里的意念都显露出来?你不
是一心想辩论吧,而是把你自以为是的观念表达出来,同时把你不认同的人大扣帽子。这
是一个牧者所为吗?
曾说:(三)建立合一的教会,最重要的不是整天小心翼翼不冒犯人,而是每个人时时自
省:“当我感到被冒犯时,是不是我在论断人?”
回应:真正爱主的基督徒,当然不会整天思想不冒犯人,也不是常常害怕被人冒犯,而是
“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基督徒刺青,最重要的不是冒犯不冒犯
的问题,而是这样作能否荣耀神。请问圣经中那章那节说刺青能荣耀神?若有,那为什么
所有基督徒不一同去刺个十字架来荣耀神?为什么大部份不信的人以及基督徒都仍对刺青
这么有保留?圣经没有直接说基督徒不可刺青,但圣经有说不可效法这个世界。为什么大
部分家长接受不了自己儿女身上有刺青,但竟然有基督徒学者赞成基督徒可以按著自己喜
好这样作?喜爱辩论的人最爱用一些反例子去驳倒对手。现在容我用一些例子。我听说曾
先生也有意刺青,有没有考虑过刺在脸上?家人的感受如何?若你的子女坚持要刺在脸上
,你会衷心支持吗?圣经没有禁止啊!你要以圣经没有明文禁止的事,作为你喜爱去作的
事的根据,甚至教导信徒去作,不须理会别人感受,你真是要小心,恐怕了生了一个小火
,燃起下一代的邪风败俗,你也难辞其咎。
曾说:(四)如果教会中有酗酒的弟兄正在戒酒,就不要在他面前喝酒。我认识一位元在
柬埔寨建立教会的宣教士,他们教会严格禁酒。这不是律法主义。柬埔寨有严重的酗酒文
化,为了对抗这种文化对整个民族的侵蚀,教会需要禁酒。美国教会也曾推动禁酒令,尽
管美国的长老会、信义会自身都有喝威士卡、喝啤酒的传统。但酗酒问题对社会、家庭、
教会造成了许多伤害,因此这些教会就推动禁酒。只要不把相对的东西给绝对化,那么在
特定处境中,教会可以运用智慧来禁止一些东西。
回应:曾先生说:“我认识一位元在柬埔寨建立教会的宣教士,他们教会严格禁酒。这不
是律法主义。”这明显是双重标准。为什么教会在柬埔寨禁酒,就不是律法主义、若在台
湾的教会禁酒,这就是律法主义?究竟曾先生所谓的“律法主义”是什么?圣经中的律法
主义是什么?简单来说,律法主义就是要靠行为得救。请问教会禁酒(除了柬埔寨那间有
特权不算是律法主义)是律法主义吗?教会警告若喝酒就会不得救?我恐怕曾先生再一次
用一些圣经用词来抹黑他不认同的人。我相信大部份反对信徒喝酒的教会都不是律法主义
(禁酒不是我的立场,但我尊重提倡禁酒的教会,我只是反对有人对他们乱扣帽子)。其
实禁酒主要是逃避试探的问题。约翰欧文说:
“想到大多数人对落入试探的危险性满不在乎的态度,这其使人胆战心惊!对他们来说,
只要保守自己回避别人所能知道的罪,远离试探的影响对他们而言就无关紧要。
圣经在许多地方(例如,箴言2:12-20、4:14-19、22:24、25;哥林多前书15:33)警告我
们防备坏同伴的危害。然而,有多少人听这警告呢?有多少人——特别是年青人——在选
择坏朋友呢?相处不久之后,他们便随从这些朋友行恶了。不少作父母的或朋友徒然地谨
防这类坏同伴。年轻人开始也许会真的憎恶他们的坏朋友所喜欢的一些事,但可悲的是,
过了一阵子,他们也喜欢上那些事。
更令人悲哀的是,有一些自称基督徒的人,它们的愚昧在于去招惹他们从来就不必去面对
的试探。当今,圣经关于基督徒自由的教训往往被人滥用。有些基督徒以为,他们大概有
自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这些人声称,无论是什么教训,他们都愿听。他们口口声声高举基督徒的自由。他们不加
选择地想读什么就读什么,如果有智慧的基督徒提醒他们所读的是假教训,他们也不理会
,他们宁愿听从任何假教师。他们非常自信,以为自己懂得分辨,不会被他们所读所听到
的东西影响。这种愚昧的结果是什么呢?不曾受伤而得脱离的人极少。许多人曾有的信心
或纯正的教义被推翻。任何人都无权说,不怕试探的人会怕犯罪!撒但揉和了罪和试探,
人要分开它们极其艰难。
在主张基督徒自由原则的同时,我们决不可忘记这个同等重要的原则,“凡事都可行,但
不都有益处”(哥林多前书10:23)。我是否去一些场所,我是否交某些朋友,我是否有
某些欲望,使我冷漠和麻痹呢?它们是否阻拦我不断地完全地顺服基督呢?若是这样,我
就得使用我的自由回避这些事情。我愿意避免落入试探吗?那么我需要觉悟到自己的软弱
败坏。我也需要意识到撒但的狡诈,罪的邪恶和试探的力量。
我们应当天天花时间思考落入试探的巨大危害。请想想试探可能带来的后果!使神的灵忧
愁,使自己丧失平安,使自己灵魂永恒的福益处于险境,这是何等可怕的事!你当知道,
如果你小看试探,它必然会制伏你。我若在此小心警惕,防止落入试探的工作就已作成了
一半。”节录自约翰欧文《试探治死罪》
柬埔寨人、台湾人、香港人,全世界的人都是有罪性的人。柬埔寨有严重的酗酒文化,难
道文化是一日而有的吗?不是日积月累而成的吗?难道要等问题很严重才处理?这不是律
法主义,但未严重地步而一早处理,这就是律法主义?这是什么歪理?
有人企图用极端的例子来反驳基督徒应逃避试探的真理。他们这样说:“逃避试探?难道
基督徒不逛街,不看电视吗?根本不可能,所以逃避试探就是错误的教导。”恕我这样说
,这样的逻辑不是出于神,而是出于败坏的人性。若这个例子是成立的,那么基督徒也不
须逃避罪,因为人是不可能不犯罪的。这个企图抵销基督徒不须逃避试探的例证,其实不
难攻破:基督徒不是不可以逛街,不可以看电视,但是在街上、在看电视之时,一样要有
逃避试探的心。当一遇到不合神合意的思想意识时,就立即转移视线,不要再看、再想。
所以若环境不许可你逃避试探,那么你的心也要竭力逃避。神看重的,是你的心。当你的
心开始被败坏的神学说服,“你不可能完全逃避试探,所以这个教导一定要错的。基督徒
根本不须逃避试探,享受你的自由吧”,你要知道你已经中了毒。弟兄姊妹,千万不要再
用败坏的逻辑及荒谬的例子去否定圣经的教导了,甚至批评持守的人为律法主义,这是大
大得罪神的。
曾说:最好的例子就是保罗禁止男人留长发。留长发本身不是罪。旧约的拿细耳人都必须
留长发。但在保罗的时代,希腊罗马文化有很严重的娈童文化,许多青年男子扮成女人,
让有地位的男人把他们当作发泄性欲的对象。为了将这种文化隔绝于教会之外,保罗吩咐
男人不可留长发。这不是律法主义,而是分别为圣。
回应:这正正说明每一个时代,每一个社会文化中都有中性的事,会表达出一些特别的意
义。有些事虽然比较中性,不关乎犯罪问题。但看你是在哪一种文化中生活。我们要小心
,现在男同性恋者流行戴耳环,不甚正派人士染金发,所以弟兄们最好不要戴耳环及染金
发。不是圣经禁止,而是那地的文化表达出这个负面的意思,我们不可盲跟,用圣经没有
禁止的事来作挡箭牌。有人爱用些例外的事件(如染金发也有好人)来反驳,这是完全没
有意思,因为例外只证明有常规。若有人不服,那我又要用些例子了。请你用行动证明你
所支持的事。今天把你的头发染金,看看其他人有什么反应。若他们有异议,你大可拿出
圣经与他们理论,圣经没有禁止,神没有说过染金发是罪。用你的行动证实现今的学校、
社会、教会文化保守、太律法主义,然后竭力去破除吧。你愿意这样作吗?
曾说:(五)至于刺青,旧约所禁止的“刺青”明显跟当代的“刺青”完全是两回事。刺
青并无经文经禁止。
回应:用圣经没有禁止来证明基督徒可以去作,这不是太开放了吗?正如我以前所举的例
,圣经没有禁止刺青在脸上,请问有没有基督徒想试试?男性基督徒可以抹女士的口红吗
?当然圣经也没有禁止,所以为了证明基督徒不是律法主义,牧者会否考虑试试,然后主
日站上讲台?看看有没有会众会被绊倒?当然,按曾先生所说,就是有人被绊倒,他们只
是“教会里有些道德主义者会被得罪”而已,不是牧者本身的问题。
曾说:那么,问题就在于刺青的文化意义了。在过去,似乎“刺青”就是“黑社会”、“
暴走族”的象征。但当时的黑社会人士为何刺青?这背后的社会边缘人心态,我们是否有
去了解,就像耶稣与税吏、妓女、罪人同座席?
回应:曾先生又在转移视线了。他提出的讨论是关于基督徒可否刺青,不是基督徒应否接
纳曾刺青及曾是黑社会的人。主耶稣当然会接纳税吏、妓女、罪人,并向他们传福音。这
并不代表主耶稣赞成基督徒讹诈、娼妓及犯罪吧?按照这个例子,基督徒接待曾经杀过人
,但已经悔改了的信徒,难道我们可以用这例子支持杀人没有问题吗?
曾说:到了今天,在许多地方,刺青的意义已大不相同。在北美的年轻族群中,刺青文化
大致上已经不被另眼相待了。它不过就是一种特殊的品味。在港台,刺青的意义也已渐渐
跟染发、穿耳洞变得差不多。在过去,染发的都是不良少年。现在,我在神学院的班上就
有染发的中年阿姨。染发、刺青都是一种特殊的审美品味。刺青文化已渐渐与黑道文化脱
钩。
回应:曾先生说:“在北美的年轻族群中,刺青文化大致上已经不被另眼相待了。它不过
就是一种特殊的品味。”我想问问曾先生,我们华人文化为什么一定要盲目跟从西方文化
?我们是哈巴狗吗?好的当然可以参考,不好的为何要盲从?请问曾先生在外国作过一些
社会研究?何以见得外国人多数是有刺青?我在外国生活了十年以上,并没有看见大部分
年青人有刺青。社会有刺青的极少部分。在教会里更加少之又少。为什么我们要把连外国
也不是大部分人接受的所谓文化不由分说带进华人教会?有圣灵感动吗?
曾说:说得更明白点,刺青其实是一种语言,就像服装是一种语言一样。一个人刺青,想
要表达的是什么?
回应:这个问题也有想知道,一个敬虔爱主的人想去刺青,究竟他想表达什么?想表达他
更爱主?想表达他义无反顾的对抗律法主义?我所知道的敬虔的改革宗牧者及学者,没有
一个身上有刺青(信主前有的除外),或教导基督徒可以按喜好去刺青。司布真、钟马田
、约翰麦克亚瑟、约瑟派博的教会有鼓吹这些文化风气吗?为什么好的西方教会传统你又
不效法,不好的却千方百计带进华人教会?
曾说:作为牧者,我们必须先问这个问题,先去聆听一个人借由他/她的刺青所要表达的
东西。
回应:曾说:“作为牧者,我们必须先问这个问题,先去聆听一个人借由他/她的刺青所
要表达的东西。”我不知道曾先生怎样在教会中作牧养,如何作为一个牧者。但我知道圣
经中对牧者的要求是怎样:“务要牧养在你们中间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们;不是
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因为贪财,乃是出于乐意;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
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前5:2-3)。请问曾先生有带领羊群走敬虔属天、分别为圣的
路吗?之前曾先生在背后评论教中长辈及现在评论“信心软弱”弟兄时,有显出谦卑及温
柔的榜样吗?还是只懂教授一些高言大智的神学知识,却不能在日常生活中流露出敬虔的
生命?若是这样,曾先生充量只是一个教师,何必包揽多一个牧者的头衔?
曾说:我们不要先入为主地认定“刺青就是表达叛逆”、“刺青就是认同暴走族文化”。
同样一个刺青符号,可能每个人想表达的不一样。有些情侣刺青,刺上对方名字,是想将
对方“放在心上如印记,带在臂上如戳记”(歌八6);有些人刺青,纯粹为了叛逆;有
些人刺青,是要表达非常破碎痛苦的个人经历。不论如何,刺青是一种语言,而牧者必须
先去聆听刺青者想要表达什么。不要先入为主地论断刺青者
回应:其实,曾先生可能感觉不到,他所发起的讨论,想要表达叛逆的正正就是他自己。
其实这不是一个中性的辩论,是他要故意地用他的神学及辩论技巧去证明基督徒可以刺青
,借此压下他一直认为是“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教会里道德主义者”、“安提阿的
犹太主义者”、“居高临下地论断资深基督徒”的人。这种思想模式委实可怕。这些人你
与他辩论是没有结果的,也不会接受你的规劝,因为你一持反对的意见跟他说,他就把你
看为他以上所形容的人。这不是叛逆是什么呢?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惜用他的学问及技
巧去引导好些年青人去进一步效法世界,与世俗为友,用他的神学使他们良心毫无知觉,
一切规劝他们的人反成了“法利赛人”、“教会道德主义者”、“律法主义者”,这怎会
是一个真正牧者的所为呢?
末了,我也想尽力最后一分力,敬劝曾先生三思及悔改。我知道成功机会不大,因为骄傲
是人最难对付的罪之一,但我在神面前已经尽了责任。其实神也曾管教你,容让你一直以
为隐藏的对话公开出来。凭那些话,我已经知道你没有资格教清教徒神学,因为完全没有
清教徒的德行及气节在当中看到。但神仍怜悯你,给你机会让你作教导的工作。我是真心
希望你能好好的反省,不要错估形势,以为自己拥有这么高的学问,就可以玩弄辩论技巧
,把自己叛逆的观念,用神学包装一下,就喂给教会的羊,尤其是年青的羊,并把一切反
对你观点的人抹黑为“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教会里道德主义者”、“安提阿的犹太
主义者”,忽略了教会仍有一些忠心爱主的守望者,对你偏离圣经的言论绝不会坐视不理

曾先生,我请求你好好的反省,并到神面前悔改。神可以使用你。愿神兴起更多真正爱改
革宗及清教徒神学,并在生活上实践出来的工人来事奉祂!
作者: Sadan (Danny)   2019-04-02 04:24:00
amen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9-04-02 10:11:00
禁酒令 美国史上令人尴尬的一件事
作者: df31 (DF-31)   2019-04-02 11:15:00
跟曾有仇
作者: linyi781227 (paul)   2019-04-03 09:48:00
所以原PO是周子坚?还是只是借帐号PO?我印象中周子坚是基要书室和七千人的作者....
作者: df31 (DF-31)   2019-04-03 10:22:00
估计拿曾的课failed了。。。。
作者: s61001234 (s31101)   2019-04-04 02:43:00
曾没在华神教了。这是周先生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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