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徒行传中的耶京会议,公义雅各是仲裁者,他并不是极端的律法主义者。2.耶路撒冷教会,领袖是跟了耶稣3年的门徒们,讲成守律法派的龟孙子,应该不太妥当。3.太5:17-20 "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 问题一直不是律法本身,而是律法主义。若无限上纲到律法本身,那不只2.怀疑耶稣门徒保存的基督信仰,甚至要怀疑耶稣本身的登山宝训4.不可否认,保罗这个耶稣生天后收的使徒,跟耶稣在世3年多传道收的弟子(加从小跟他一起长大的弟弟们:公义雅各、犹大书的作者犹大),这两边是有一些张力存在的。5.
#1RLqCg42 该文的1.,我对此议题的信念是如此。["升"天]6.关键在于“灵”的概念。对保罗来说,耶稣是灵,律法也是灵;这个“灵”,一方面是有位格的圣灵,另一方面就是“精神”或“精义”(还是有原文的议题...);耶稣跟耶京派重复的教训,以耶稣的登山宝训为核心,就是“大诫命”,就是“爱”、“怜悯”、“饶恕”。而“爱”是位格的三一神透过其作为(十架),以及圣灵的洗、浇灌、内住、印记,而实现的“动力”。7."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加5:14 保罗不也是回到同样的概念吗?根本是没冲突的.耶稣及其在世弟子,传递的“律法精神”,就是大诫命,就是“爱”,并且在五旬节时,弟子们获得了位格神赐与的动力。所以两边都有“位格神”跟“律法精神”这两个部份,有什么差别呢?不就是语言使用上、传递对象上的差别吗?(对外邦人或对犹太人)8.加拉太书批判的律法主义者,并不是耶京派的正信者(如上所述既有“位格神”同住,又有“律法精神”者),"你们要谨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灭了。"(加5:15),他们的律法主义就是跟“爱人如己”的律法精神对着干的一群人。这才是问题所在。回应一:摩西律法,十诫第一条是什么?(回应"不信耶稣的人,守律法。是否一样进天国呢?")回应二:加6:13就证明他们守的只是“形”,而非律法精神。他们一定认为自己跟其他犹太人一样守了律法,但那些律法没有到达登山宝训的高度,也可能没有保惠师同在的印记,所以很明显,保罗说他们没有守的,是律法的精神而非他们没有守形式;这跟雅各书2章批判的不是一样的吗?你两段回应都没有完全抓到我的意思。加5:17-23、6:2-10,无论“圣灵的果子”或“基督的律法”,不都是讲上面讲的“律法精神”?所以一直都是因为“形式律法”跟“律法精神”两个概念,保罗都用“律法”来讲,所以一下子这些人守律法来搅扰外邦信徒,一下子这些人又“自己也不守律法”了;是因为前者的“守律法”讲的是“形式律法”或死的律法;后者的“不守律法”是不守“律法精神”或活的律法。罗10:4 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活的律法”就是“活的信”,就是基督自己,我们透过信基督、在圣灵中有这个动力与精神去活出来。弗 1:13 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雅1:22只是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自己欺哄自己。“行道”就是把基督活出来,而非死守任何规条,包含反同。若同运违反了基督精神,我们应该本着信仰去反对之;例如纵欲等各种不道德、以政治正确之名反过来压迫他人;但同样的,因着基督精神,我们可以去支持同运中的某些诉求。不过这边只是举例,不是要歪楼XD